第三章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第九条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油库、各加油站应设立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值班人要熟知公司及各加油站站站长电话以及本地区社会救援机构的联系电话等。
第十条 突发事件现场处理程序:见附件1
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
第十一条 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全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按规定上报公司,决不允许迟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三条 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救援,尽量控制事态发展。根据事态发展,由公司负责人通知企管部拨打110、119,向国家相关机构求救。
第十四条 公司领导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出事现场,指挥、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一旦发生事故要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确保损失降到最低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公司及其所属各分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以本预案为基础,随机应变的处理好各种突发情况,尽量避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第十七条 本预案由中油华路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