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和原因
1.1.1 地表水害
井田范围内有柳河自南向北从中部流过,年平均流量798.8m3/s,历史最大流量为1147.5m3/s。地表大气降水通过采动裂隙一般两至三天渗入井下。水量逐步增加,最大涌水量500m3/h。本矿二号风井、三号风井分别在东山区、南山区脚下,二号风井距柳河50m,高差4.5m(井口底至柳河底)。防范措施不到位可能会使数日暴雨时形成的山洪和柳河水上涨沿井口灌入井下,开采活动导致的地表变形,形成裂隙或塌陷区。如果未进行有效处理,也有可能成为井下的透水通道,造成淹井事故。
1.1.2地下水害
矿区范围内周边地区,在52年开采过程中有25个井口生产,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积水、小煤矿积水。使矿井受到水害威胁,防范措施不到位将会导致矿井水灾事故发生。
1.2事故危害
大气降水与地表水系,为本区主要充水水源,小矿矿积水及矿井采空区水是主要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直接水害,严重时地表水,地下水害会导致采掘工作面被淹,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或会淹没整座矿井。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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