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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队启封火区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6日

  六、火区启封

  1、救护队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到达启封地点后,先检查一下封堵材料、停电撤人等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闭前、闭内的温度及各种气体情况,将风筒接至闭前。

  2、根据预先制定的启封方案将火区启封。

  3、有复燃危险时,必须立即重新封闭火区。

  4、启封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值班,3天内无复燃象征时,撤出工作地点。

  5、火区启封后的3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情况,并测定水温和空气成分。确定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写出书面注销报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转入恢复生产工作。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救护队必须有一名指挥员在地面指挥部参与指挥。

  2、参加演习的救护队员要认真检查矿方启封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并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待一切准备就绪后,方可进行启封。

  3、启封前,必须把回风侧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切断回风流的电源。在通往回风道交叉口处设栅栏、警标,并做好重新封闭的工作。

  4、破闭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发现有复燃征兆时,要立即重新封闭。

  5、排放气体时,严格控制排放速度,排放过程中,救护队接风筒活动范围内的沼气浓度不得超过3%,在回风流中不得超过2%,在全风压汇合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6、启封期间,救护队指战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严禁单独行动,进入灾区侦察时,严禁通过口具讲话或摘掉口具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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