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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恢复生产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6日

  六、应急响应

  6.1总体要求

  6.1.1接到应急水厂恢复生产的命令,相关部门人员立即准备好车辆、机具设备、水质仪器到水一厂待命,紧急启动生产。

  6.2应急响应

  6.2.1由维修队安排三组人员启动:第一组人员到水二厂装运混凝剂(库存有消毒剂);第二组人员到宝狮口水库打开取水口处原水阀门,并排放管道中的空气;第三组人员配合水厂值班人员放水、投加次氯酸钠浸泡滤砂。同时由材料科紧急联系购进混凝剂和消毒剂。

  6.2.2 水厂值班人员负责观察原水排放情况,在排放原水的同时由维修队安排人员冲洗澄清池、抽排滤池分配箱和加氯池积水,水厂值班人员配合排水,并做好投加混凝剂和前加氯的准备工作。经水质监测中心检测原水能投入生产后沉砂池开始进水,然后投加混凝剂制水,水厂值班人员根据原水进水量调节投药量。水厂值班人员根据澄清池出水浊度调节混凝剂投加量。澄清池出水浊度控制分两种情况:出厂水浊度≤1NTU时,澄清池出水浊度≤5NTU;出厂水浊度≤3NTU时,澄清池出水浊度≤15NTU。滤后水水质经区疾控中心认可后方可进入滤池。

  6.2.3澄清池出水进入滤池后由水厂值班人员开始反冲洗,反冲洗分两种情况:其一是事态紧急需尽早供水应急,直接反冲滤池,经水质监测中心检验浊度低于3NTU后,滤后水才能进入清水池;其二是滤池消毒浸泡24小时后进行反冲洗,经区疾控中心检验浊度低于1NTU后,滤后水进入清水池。

   6.2.4滤池开始出水的同时水厂值班人员开始投加次氯酸钠消毒,滤池反冲洗采用任何方式都必须保证出厂水余氯合格。

  6.2.5滤后水进入清水池后,经区疾控中心检验水质合格,应急总指挥批准后才能开始供水。

  6.2.6水厂值班人员各工序操作执行《水一厂生产工序控制管理规定》。

  七、应急保障

  7.1指挥保障

   7.1.1应急水厂恢复生产指挥点设在水一厂。

  7.2通信保障

  7.2.1应急小组成员随时保持通信畅通,能及时接收到上级的指示和各部门的汇报。

  八、应急结束

  8.1应急水厂恢复生产处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由应急水厂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8.2整理、审查并归档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资料。总结、评价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8.3应急终止后一个月内,指挥部应向上级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九、附录

  成立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应急水厂恢复生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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