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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8日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1)当事发现场人员发现意外火灾时应立即向本单位值班领导进行汇报;现场人员在汇报同时,根据发生火灾的具体情况,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切断电源,尽量降低火灾扩大化。

  (2)立即向厂调度室汇报,由厂调度室负责立即通知火灾应急自救小组成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3)火灾应急自救小组按照分工进行自救和避灾。

  (4)自救人员设置危险警示标识并为前来救护的人员做好向导。

  3.2 处置措施

  (1)根据现场火情,由火灾应急小组副组长现场布置灭火任务分工情况,灭火小组成员必须服从指挥,严禁任何人越位,同时熟悉选煤厂周围环境,掌握责任范围内的消防设施位置和水源系统情况。

  (2)通讯联络小组组长安排必备的现场通讯设施必须到位,确保救火过程中通讯联络畅通。并在火灾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指挥下,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安全疏散火灾现场的人、财、物,分工合理,工作有序,有始有终。

  (3)后勤物资供应小组接受分管组长的指令,服从指挥,将库内备存的灭火器材及现场所需要的物资及时安排运输到事故处理现场。

  3.3 联系方式

  (1)矿调度室: (2)626150 (2)626350

  (2)洗煤厂调度室: (2)626850

  4 注意事项

  (1)火灾现场工作的全部人员,必须服从火灾应急自救小组组长指挥,在火灾灭火紧急预案下,各副组长各负其责,指挥好相应小组做好各自的工作。

  (2)现场人员应听从选煤厂火灾应急自救小组的指挥和统一部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处理方案,掌握运用“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和“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原则,按照方案进行有计划的处理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化。

  (3)洗煤厂调度室、安监组、技术组及责任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收集保存事故有关的证据和资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4)火灾扑灭后,火灾应急自救小组组长安排保护好火灾现场,以接受事故调查,火灾严重的,未经上级(矿)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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