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组织机构及职责
电解车间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故,应立即按应急组织系统图成立突发事故应急响应指挥部,由丹霞冶炼厂厂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及电解车间主任三人组成。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发布指令按预定组成人员成立各应急小组。
7.2.1 应急响应指挥部
7.2.1.1 丹霞冶炼厂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电解车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7.2.1.2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电解车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各车间、部室甚至厂外支援单位的困难和问题。若总指挥不在,由副总指挥担任临时总指挥。
7.2.1.3 电解车间主任担任现场指挥,主要责任是:负责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组织开展突发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若总指挥、副总指挥不在,由现场指挥担任临时总指挥。
7.2.2 各应急小组
7.2.2.1 应急抢险组:由电解车间负责,生产部协助。接到抢险救援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紧急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现场安全、污染状况的调查、评估,现场危险隐患的排除和污染源的处理,根据突发紧急事故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策略、措施的建议。在消防保卫组力量不足时也承担消防任务。
7.2.2.2 消防保卫组:由电解车间负责,生产部协助。当现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及时向消防队、应急指挥部报警,并要立即组织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和职工进行初期火灾扑灭,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协助消防员进行火灾施救、警戒。负责突发紧急事故中火灾的扑灭、火险隐患的调查评估以及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管制、运输保障等。
7.2.2.3 设备抢修组:由中金建安负责,设备部协助,组织制订和实施突发紧急事故中设备抢修措施,包括设备损毁情况调查及评估,设备抢修或更换的策略和措施。
7.2.2.4 后勤保障组:经营部、设备部、工程部共同负责。经营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保证足量供应;设备部负责应急设备的采购、储备;工程部负责应急设施的建设。
7.2.2.5 信息联络组:由企管部负责,综合部协助,负责为处置突发紧急事故提供畅通的通讯联络。
7.2.2.6 医疗救护组:由综合部负责,生产部协助,负责现场医疗急救用品的配置,负责突发紧急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及为紧急事故处置提供医疗保障。
7.2.2.7 事故调查组:由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事故分析,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调查、评估事故造成的后果,调查、评估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并监督其落实,对违章违纪和渎职行为进行上报或处理。
8 预防与预警
8.1 危险源监控
实时监视在用新、废液槽液位,避免其冒槽;经常巡视新废液槽、管路的腐蚀情况及是否存在渗漏8.2 预警行动
8.2.1 预警的条件
应急响应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方案。
8.2.2 预警的方式
应急响应指挥部获取预警信息,则应立即采取预警行动。
8.2.3 预警的方法
冶金企业各级安全应急救援机构确认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当本单位应急救援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8.2.4 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
8.2.4.1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岗位现场人员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辖区内的巡查工作,一旦发现紧急状况时,要立即准确地向车间主任及厂调度室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故信息。如果状况特别严重,要立即通知辖区内及附近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厂调度室接预警信息后,应立即逐一通知应急响应指挥部成员。
8.2.4.2 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情况发出预警通知,其中Ⅰ级预警必须立即发出预警通知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Ⅱ级预警必须发出预警通知,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并等候总指挥的指令。
8.2.4.3 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电话或内部网络系统向相关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发布或通报。
8.3 信息报告与处置
8.3.1 信息报告与通知
在收到突发紧急事故发生报告后,车间主任和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报送副总指挥——丹霞冶炼厂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总指挥——丹霞冶炼厂厂长报告。与此同时,要立即通知各组组长召集组员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各相关人员、部室值班电话如下。
总指挥 电话:63166683 手机:13602904643(24h)
副总指挥 电话:6316989 手机:13902349021(24h)
现场指挥 电话:6311891 手机:13509868367(24h)
应急抢险组组长:电解车间主任 手机:13509868367 :
设备抢修组组长:设备部部长 手机:13902341747
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部部长 手机:13902349615
信息联络组组长:企业管理部部长 手机:13802810270
消防保卫组组长:电解车间主任 手机:13509868367
医疗救护组组长:综合管理部部长 手机:13826327368
事故调查组组长:生产部部长 手机:13602911076
8.3.2 信息上报
发生严重或特别严重事故时,应急响应指挥部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公司和政府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上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8.3.4 信息传递
信息传递方式通常有当面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书面报告等。突发紧急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8.3.4.1 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事故后上报。通常采用当面口头或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事故目前态势、人员受害情况、设备损毁程度、事故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8.3.4.2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通常通过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视突发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事故有关确切情况、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目前进展、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8.3.4.3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通常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形成并送报。
9 应急响应
9.1 响应分级
根据电解车间实际情况,事故一般分以下级别。
9.1.1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 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9.1.2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9.1.3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9.2 响应程序
9.2.1 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紧急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响应指挥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
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a) 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
b) 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 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 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 向邻近车间或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f) 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急响应指挥部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早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9.2.2 应急响应的分组
应急响应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完成现场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信、信息综合、涉外处置、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