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公司员工的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2台锅炉发生烟气排放超标事故。
3.引用标准、文件和文献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4.事故类别及识别
4.1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管路产生轻微堵塞、水泵压力偏低,以及粉尘过多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4.2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长期连续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5.应急机构
5.1成立锅炉烟尘超标应急指挥组:
组 长:分管公司领导
组 员:行政部、生产部、动力部等相关部门
职 责:负责对锅炉烟尘超标事故的指挥及事故处理方案的调节实施工作,并进行现场指挥和预案措施的协调、后勤等方面的支持工作。
5.2成立锅炉烟尘超标应急小组:
组 长:行政部主任
副组长:动力部经理
成 员:检修工、运转工。
职 责:
1)负责对日常锅炉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组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6.事故预防措施
6.1防止锅炉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锅炉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6.2要保证除尘水补充水源及管路的畅通。除尘灰堆积场必须及时清理,不能使烟尘在大风天气中四处飞扬,造成二次污染。
6.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7.应急救援事故级别参照
7.1发生小范围的超标事故,污染范围能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指挥和急救及协调处理,并向公司烟尘超标事故应急组防护专职人员报告及事故应急组领导汇报。
7.2发生严重超标、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相应部门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事故部门应按照超标事故应急预案,上报公司行政部和总工程师及超标事故应急领导组,并积极急救处理,一切听从行政部指挥。
7.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超标事故时,事故部门应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组汇报,并积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批准现场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8.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8.1接警
8.1.1司炉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本部门事故应急小组汇报,并由部门经理报告行政部,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救,同时向公司应急领导组汇报。
8.1.2事故应急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行政部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