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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台煤矿项目部煤矿重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20日
    4.1.4加强矿井设备管理,对易发火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4.1.5具体措施:建立防火制度完善防火措施,悬挂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井下使用过的废油、面纱、布头油毡、蜡纸等易燃物应放入盖严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及时处理。在井筒内进行焊接时,必须派人监护工作,焊接完毕后,应严格检查和清理现场。严格对炸药箱、照明和防潮设施的检查,应防止工作面照明线路短路和产生电火花引燃炸药造成火灾。井下禁止使用电热器和灯泡取暖、防潮和烤物、防止电热积聚而引起可燃物造成火灾。正确的选择、装置和使用电气设备及电缆,以防止发生短路和过负荷。
    4.2预警行动
    项目部以预防为主,一旦发生火灾,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5信息报告程序
    项目部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项目经理汇报,并根据值班项目经理的指示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汇报,同时向公司质安部汇报。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
    通知顺序如下:事故发生地点—→调度室—→安全副经理—→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建设单位及甘煤一公司报告。
    6、应急处理
    6.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矿井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项目部值班领导和上报公司质安部汇报。并立即通知沙巴台矿调度,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应急预案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事故的可控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具体如下:
    6.1.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6.1.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6.1.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Ⅲ级响应;
    6.1.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火灾发生后,项目部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报告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请建设单位及金能公司矿山救护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人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即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6.3.1最新发现火灾的人员应保持镇定,首先应设法查清火情。火势不大时,现场人员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扑灭火灾,并同时尽快汇报项目部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项目部领导和建设单位,并向危险地区发出火警信号,将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6.3.2火灾人员必须严守纪律,服从指挥,迎着新鲜风流方向,沿着安全避灾路线,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注意风流方向的变化。如遇到烟气可能中毒时应立即带上自救器应尽快通过附近风门进入新鲜风流中。确定无法撤离时,则需进入避难硐室或构筑临时避难硐等待救援。
    6.3.3为了安全撤离人员,防止火灾烟气到处蔓延和有害气体控制火区继续增大,以及为灭火创造有利条件,必需研究采取正确的控制风流措施,否则可能因井下通风系统风流紊乱而扩大灾情波及范围。
    6.3.4采取有害气体排放管理措施,防止区域有害气体的聚集。高瓦斯的工作面要有有害气体抽放系统,工作面因火被迫封闭后,应继续对工作面进行有害气体的抽放,直至确认封闭区不再有爆炸危险性,以防封闭后有害气体聚集而发生爆炸。
    6.3.5采取注氮、灌水等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浓度、温度。封闭时,发火区温度、C0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6.3.6消灭火源高温点。采取向发火区注泥浆,凝胶等方法使高温点温度降低到可引起有害气体爆炸的下限温度以下。
    6.3.7用水封闭火灾,如果发火区两端比较低可以撤离人员的情况下,向发火区所在巷道两端送水,而且一旦封闭区发生爆炸,两端的水密封能有效的消除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6.3.8在井口设置救护点,供救护和医疗人员及指挥专用,配备足够的救灾物资。
    6.3.9各处电话机设专人守护,保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
    6.3.10在处理火灾事故时因注意如下问题:
    ①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②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③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种有害有毒气体成分,确认没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④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复燃
    ⑤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⑥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保障
    根据目前施工情况,项目部在各要害岗位存放不同数量的消防器材,材料库配备救灾用的局扇、水泵、风筒、水管;施工队在井下材料库房配放施工材料(如水泥、砂子、料石)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宁煤职工医院,上述部门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联系,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医疗保证。
    7.2应急装备保障
    矿井发生重大火灾时,动用金能公司救护队、消防队、职工医院、并提请当地公安局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基础应急通讯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沙巴台项目部矿山掘进巷道重大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控制矿山掘进巷道重大顶板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在矿山岩体内掘进巷道,围岩(煤)的原始压力状态受到破坏,发生应力重新分布,在重新分布的过程中,围岩就要产生运动,导致围岩发生变形破坏,甚至跨落的现象
    1.1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主要与以下四个因素有关:
    1.1.1地质方面:当井下巷道穿越松软破碎岩层时遇到采空巷道,控制不当,措施不力等,有可能发生顶板事故。
    1.1.2施工方面:施工不按措施作业,空顶超规定,未进行超前支护等,有可能发生顶板事故
    1.1.3管理缺陷。
    1.1.4设计方面:将巷道设计在松软破碎或流沙层,巷道支护设计不合理等,有可能发生顶板事故
    1.2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一般可能发生巷道围岩松软或易风化,节理裂隙发育,巷道通过断层,褶皱等构造变动剧烈地带,巷道穿过的岩层,岩性突然发生变化,在其交界处易发生冒顶片帮,后巷受地质应力围岩,使巷道压力剧增,产生冲击荷载,压垮原有支护导致冒顶。当发生事故时会造成人员伤亡,巷道内设施破坏,通风系统破坏,造成人员窒息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矿山掘进巷道中大顶板事故后,救援人员要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离、救人优先”的原则救灾。
    2.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本着“先活着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2压风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向灾区连续送风,从而为幸存人员提供足够的氧气。
    2.3先外后里;先支后拆;先上后下;先近后远;先顶后帮。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发生突发性事件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服从建设单位及甘煤一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
    总指挥:项目经理
    副总指挥:技术负责人、各副经理。
    成员:施工队、机电队、机运队队长和负责人,安检组长、技术组长、保卫组长、后勤、劳资及有关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调度室。当总指挥不在的特殊情况下,依次由副总指挥担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1.2为了加强对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各副经理。
    组员:施工队、机电队、机运队队长和负责人,技术组、安检调度组、政工劳资组、材料组、财务组、保卫组、地面运输组等组室主管及成员。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分工:
    3.2.1.1现场指挥部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和修订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并组织演练和实施,检查和督促完成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2.1.2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保持联系;发布和实施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提供应急救援所需基础技术资料与信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总指挥部汇报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增援请求;组织和配合有关部进行事故调查;完成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2.1.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项目部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安检调度: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负责事故处置时各施工点的调度工作及事故时用车调度。
    技术组:负责事故处置时现场的相关技术工作。
    各队队长:负责核查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组织撤离灾区和安全条件下的救灾工作,负责向调度详实的汇报灾情、性质、范围、及灾害采取的行动,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为处理灾害所下达的命令。
    主材料员:负责抢险救援物资,机运车辆准备和供应工作。
    政工劳资员:负责事故处置时人员的配置及伤亡人员的档案归类、接待工作和安置工作。
机运队长:施工用的运输车辆及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并清楚运输车辆运行道路上的各种障碍,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将抢救用的材料、设备及器材迅速安全的运送到指定地点。
    3.2.1.4结合掘进巷道事故的实际情况,现场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⑴通讯、供电组           组长:机电队长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②确保井下通讯畅通,一旦掘进巷道发生故事,能保持正常联系。
 ⑵通风、防爆组             组长:技术安检组长
    ①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防突管理工作,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消除突出危险性。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执行并落实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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