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应急救援结束的条件
1 灾情得到有效控制,险情、灾情已消除。
2 受伤人员得到了救护和治疗。
5.3.2 应急救援结束
应急结束后,上报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组移交所有材料及情况;写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并存档。
6 信息发布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救援类型、事故发生的时间和严重程度,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总指挥亲自或授权人员必须向员工、外部公众及有关部门(市安监局、新闻媒体等)发布或通报事故信息。事故信息的发布必须及时准确,并注意发布的时间、地点、场合和方式。
7 后期处置
7.1 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处理完成后,协助事故调查组写出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处理到位。
7.2 恢复重建
打扫、清除和处理好事故现场。研究、制定重建方案,组织好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7.3 评估修订
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对抢救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加以评估,以验证本预案的有效性,对预案的不足之处及时做好相应的修订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厂部24小时报警电话:13908407593、13973045488
外部24小时通讯联络手段:见附件1。
8.2应急队伍保障
严格按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切实做好定期组织演练工作,落实预防措施和责任制。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为保证救援工作及时有效,针对危险目标、根据需要建立责任制,将抢修抢救、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可靠使用。
8.3.1应急救援器材及消防器材:清单见附件
8.3.2 相关信息存放点及保管人员
⑴ 消防设施配置图
存放地点:安技科 保 管 人:杨令
⑵ 工艺流程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
存放地点:生产技术科 保 管 人:巢和平
⑶ 烟花爆竹、原材料、中间产品说明书及互救信息
存放地点:安技科 保 管 人:杨令
8.4 经费保障
在安排年度安全投入资金计划时安排一定数额的应急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应急救援与监控,并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一旦需实施应急救援时,经费及时到位。
8.5 其它保障
8.5.1 制度保障
检查制度:每天对现场进行巡回检查1次,每季度对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针对生产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例会制度:每天班前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活动。
预案评审管理制度: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当生产工艺路线、设备进行改造后,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修改和评审。
8.5.2 交通运输保障
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或备用的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并留好司机手机电话,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8.5.3 治安保障
加强生产区域的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执行。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8.5.4 医疗、后勤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全厂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演习;防火、防爆、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2、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进行一次人员疏散、急救、演习。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10、责任与奖惩
10.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机智、 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厂部将给予重奖:
(1) 发现事故并及时处理,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的;
⑵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能冷静指挥、及时处理事故,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的;
⑶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积极抢救伤员,为外来援助争取了抢救时间
的。
10.2 责任追究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厂纪厂规予以处罚;触犯法律法规的,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⑴ 不及时报告事项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
⑵ 在应急响应时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的, 不服从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的,
⑶ 散布谣言,造成一定影响的;
⑷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11 附则
11.1 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经安全专家审核,厂长(法人)审查批准实施,安全负责人及办公室存档,存放本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各车间班组。报市安监局应急办备案。
11.2 预案维护和更新
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当生产工艺路线、设备进行改造后,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修改和评审。
11.3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本厂制定,解释权归厂部。
11.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