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应急响应
(一)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措施
1、死亡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或安全部门。公司主要领导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1小时内即时报告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安监部局报告。
(3)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救护受害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尽快救护到就近医院。
(4)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应立即停产,撤离所有与事故无关人员。
(5)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有关物体痕迹不得破坏,清理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或区安监局同意方可进行。
(6)有关人员听候调查。①现场目击者;②班组、车间负责人;③安全干部;④企业主要领导等。
2、一般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轻伤、重伤,无人员死亡),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司领导,重伤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镇安监站。
(2)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现场。
(3)安全部门应立即带领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责任部门组织抢救,并与保险部门进行联系,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结案后,由安全部门将事故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后采取的措施、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整改等等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公司总经理。
(二)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4、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是否需要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应按照预先指定的疏散路线、疏散指示灯的引导,在本部门负责人和疏散疏导小组人员的指挥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点。
5、遇火灾时,疏散人员应作好必要的个人防护,防止吸入有害的烟尘。
6、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疏散。
(三)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程序,迅速给予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意外停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2、保安员必须加强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检查,检查可能因停电引发的不安全隐患。
(五)可燃气体泄漏的应急措施
1、如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应保持镇定,严禁开关电气设备,包括:手电筒、手机、对讲机等。
2、撤离危险范围,到达安全地点后向安全科报告情况。
3、打开附近的所有外窗进行通风。
4、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有关阀门。
(六)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应急措施
1、公司保安员或员工发现抢劫、盗窃等情况,或接到员工报警电话,应立即报告保卫科。报警时要说明报警人的身份,发案的时间、地点及作案人数等案件的简明情况。
2、接报案后,办公室应迅速派人到达现场确认。保安员、值班人员应携带记录本、手电筒(晚上)、有关钥匙(必要时可以带上相关器具),迅速赶到现场。
3、确认并保护犯罪现场,使用警戒带控制现场,禁止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内,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并立即报“110”。
4、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访问记录,并请被访人员签字确认。
5、有条件时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并签字确认。
6、协助抢救伤员,并同医务人员一同前往医院,酌情向伤员了解、记录有关案情。
7、配合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制止抓获,派人严加看守,并尽快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附:(一)应急组织机构负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二)外部支持机构联系电话
1、火灾报警:119 2、急救报警:120
3、治安报警:110 4、交通报警:122
5、县[区]安监局: 6、镇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