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急通讯组
组长:朱雄
其职责:
(1)、确保建立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的畅通。
(2)、负责报警联络。
5、应急后勤组
组长:程俊
其职责:负责事故应急所需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急救授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
第五章 事故应急措施及紧急处理流程
一、事故预防措施
1、井下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2、民爆物品运输时要及时调整运行工况,严禁超负荷运行。
3、加强火工品管理,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 紧急事故的处理流程
1)发现后当班人员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领导小组的联系。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民爆物品管理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民爆物品管理部门的联系。
3)当班人员及时排查造成事故的原因。
三、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四、应急终止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工作。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⑴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⑵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第六章 应急保障
一、器材保障
由各应急分队结合各自的职责提出装备计划,经局应急办公室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通讯保障、
1、应急启动时的通讯保障
采取有线通讯、无线通讯与网络传输相结合的方式,以有线通讯为主。应急通知的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讯为主,利用办公电话和网络实现;与在外的应急人员联络,以无线通讯为主,通过移动电话、车载通讯系统实现。
2、行进中的通讯保障
采取无线通讯方式进行。主要利用移动电话、车载通讯系统实现。
3、应急处置中的通讯保障
采取有线通讯与无线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交通保障
运力的确认和调度由区局应急办公室组织实施,平时各应急车辆应保证100公里以上的行车用油。
四、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送至就近的医院救治,或者送到前方指挥所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当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护小组成员要马上进入现场,在现场指挥小组长的亲自指挥下,对伤员采取现场救治,等医疗机构人员赶到后,轻伤者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重伤者根据专家及医院的意见马上转移到医护较高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伤员入院治疗前要与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拿出可行的治疗及处理方案,对伤员进行医治
五、生活保障
由局应急办公室拟订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各应急分队行动前,应备足一日量的食品及饮用水,并备有一定数量的现金。
以上各种保障措施由应急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分队具体实施。各种器材由各分队保管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
六、治安保障
由保卫科配合当地民警,进行维持现场秩序,保证受灾群众的安全撤离。
第七章 事故后的恢复
由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进行事故损失评估,组织力量进行受灾地区的恢复。
第八章 培训及演练
1、应加强民爆物品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突发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2、加强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民爆事故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民爆事故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