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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04日
11、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
(1)发生了突发环境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对事故现场由治安保卫组织保护,严禁私自破坏伪造现场,并为上级部门进行调查保留现场依据,以便分析、调查、取证。
(2)现场净化主要处理水污染和其它有毒有害污染,采用化学方式进行净化,需用的物资由仓库配给,专用物资由指挥部协调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
(3)事故现场由工程师赵凤龙处理,并在现场协助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洗消工作。
(4)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破坏程度进行环境恢复治理。
开采的地质灾害采取覆土填实方法恢复,滑坡的地方应修筑挡土墙。
大气污染主要以大气稀释为主,并进行专业监测保证大气符合标准。
水污染应根据污染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主要以MJS高浊度连续式净化水器处理和SS铁锰一体化综合处理方式,并配以相应的化学药剂等进行净化。
固体废气物堆放点当矸石堆放到一定高度后覆土绿化,并对矸石堆放场采取修筑挡墙和排水沟,实行雨污分流。
12.信息报告和发布
矿井发生突发事故后应及时发布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12.1信息报告
1、矿井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企业环境污染事件监控制度,做到有效监控,及时报告,并执行好信息保密的有关要求。
2、矿井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全矿范围内易引发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场所巡查,加强潜在隐患的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矿井各突发公共事件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研究发生在本矿周边可能对本矿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及时发现掌握、汇总分析本系统管理范围内本镇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采取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上报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
4、矿井各职能部门在确认可能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应急预案及时进行部署,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做好先期准备,同时报请上级部门派遗专家组。
6、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预警报告后,经分析研究,认为事件势态严峻,有扩大、蔓延趋势,可能涉及矿外多个区域,或将对全局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时,可以变更预警建议,提高预警级别。
12.2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对外发布的所有信息,由黄家厂沟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公众发布。污染事故应急情况的新闻报道应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信息发布分为三个阶段:应急启动时的信息发布、应急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后的信息发布
1、应急启动时的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级别、预警级别等。
2、应急过程中的信息发布: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随时向公众补充报道:
1)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和波及范围;
2)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
3)已经或者拟采取的紧急应急抢险救援措施;
4)污染涉及区域公众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个人防护措施、撤离警报、救援通知等);
5)其他应当发布的情况。
3、应急结束后的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向公众发布信息:
1)解除预警警报,宣布污染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应急过程终止;
2)解除撤离警报,撤离的人群可返回原先活动场所;
3)事故原因和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信息发布要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的报道,保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有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应急培训和演练
13.1培训
(1)应急救援专业队员应到国家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 本单位普通员工安排学习应急救折射基本知识,令其能懂会用救援器材,知道如何避灾防灾,紧急处理现场自救、互救知识,并进行考核。
(3)应急培训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矿井实际情况相结合,并聘请专业教师培训,专人记录存档,存放在矿档案室
(4)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5)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13.2演练
每年组织一次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14、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1)内部评审
   由黄家厂沟煤矿救援指挥部组织矿法人代表、矿长、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环保救援等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评审,评审一致认为本预案编制合格操作可行,但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更新而进行修改。
(2)外部评审
   由昭阳区环保局牵头评审。
(3)送抄部门
   本预案报本矿各科室领导、社区、小龙洞乡人民政府、昭阳区环保局、昭阳区工业局及其他相关单位
   送龙山村及其村民组。
15预警及措施
15.1预警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15.2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企业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16 应急终止
16.1 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16.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16.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⑴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⑵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⑶ 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17、附则 
17.1 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1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17.3 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17.4 奖励与责任追究
17.4.1 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7.4.2 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17.5 预案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昭阳区黄家厂沟煤矿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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