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项目安全负责人员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项目部应在3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如实向项目建设单位、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事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快报,1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并及时启动相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人员执业等情况;
(3)项目的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措施的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报告方式
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先行报告事故概况,有新情况及时续报,但应在12小时内补齐书面材料,向市交通局报出事故快报表。
(二)事故处理
1、处理原则
现场处理要从以“以人为本”为原则,首先要尽量减小人员伤亡,其次要尽量减小财产损失。
2、现场处理
2.1、发生人员落水事故的现场处理
(1)、施工中施工人员由于不慎或施工船舶与其它航行船舶发生碰撞而产生人员落水后,施工船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且敲响警钟,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抢救落水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可采用抛救生圈、用小舢板或人员下水进行营救。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进行救援。落水人员抢救上船后应立即进行自救(包括取暖、压胸呼吸、人工呼吸等),具体应急抢救步骤为:
(2)、若抢救落水人员难度已超出自救能力,应立即向110报警台报警,同时向当地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并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3)、同时报告本工程项目经理和单位主要领导及安全科,项目经理应及时向业主和监理组报告,单位领导接报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协助海事部门参加调查处理。
a、淹溺的抢救
救护者应镇静,尽可能脱去衣裤,尤其要脱去鞋靴,迅速游到淹溺者附近。对筋疲力尽的淹溺者,救护者可从头部接近。对神志清醒的淹溺者,救护者应从背后接近,用一只手从背后抱住淹溺者的头颈,另一只手抓住淹溺者的手臂游向岸边(图1)。
图1 溺水的他救
在救助过程中最好携带救生圈、木板或用小船进行救护,或投下绳索、竹竿等,使淹溺者握住再拖带上岸。
救援时要注意,防止被淹溺者紧抱缠身而双双发生危险。如被抱住,应放手自沉,使淹溺者手松开,再进行救护。
b、医疗急救
b-1、溺水者救上岸后首先清除口鼻淤泥、杂草、呕吐物等,并打开气道。
b-2、.控水处理(倒水),时间不宜过长(1min即够)。
b-3、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抢救工作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停止。
人工给氧:没有呼吸,但有心跳,用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具体救护方法是,救护人员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或鼻),向内吹气,约2秒钟左右。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子(或嘴唇),使其自行呼吸,约为3秒钟左右;有呼吸,但无心跳的,用胸外心脏挤压法;呼吸、心跳都没有的,以上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b-4、淹溺者,尤其近乎溺死者必须转送医院观察和治疗,即使被认为危险已度过。
c、如情况紧急,立即拨打当地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
d、若抢救落水人员难度已超出自救能力,应立即向当地江都地方海事处用上述电话或高频电话及110报警台报警,同时向当地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并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e、同时报告本工程项目经理和单位主要领导及安全科,项目经理应及时向业主和监理组报告,单位领导接报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协助海事部门参加调查处理。
2.2、发生碰撞沉船事故的现场处理
(1)、施工中无论施工船舶或航行船舶不慎发生事故后,必须进行自救和互救,首先启动上述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对落水人员和伤员进行抢救,同时船队长应及时调度所有机动船舶在较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将受损船舶拖至岸边,防止沉船事故的发生,保证航道的畅通,并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真实情况,不得肇事逃逸,不得私下处理事故。
(2)、如情况紧急,事故重大应立即拨打当地海事部门电话和110报警台、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最大可能做好配合工作。
(3)、同时报告本工程项目经理和单位主要领导及安全科,项目经理应及时向业主和监理组报告,单位领导接报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协助海事部门参加调查处理。
(4)、海事部门现场勘察后,应迅速撤离所占航道,保持航道通畅。
2.3、发生堵档事故的现场处理
由于发生安全事故或施工影响,造成来往船舶积压而发生堵截档时,我施工船舶首先听从海事、航道部门指挥,协助进行排档工作,有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施工,并收好工地,以确保航道畅通。
2.4围堰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
(1)、管涌的处置
管涌在基坑开挖的过程中随时可能发生,但管涌没有流砂危险性大,主要是现场观察和掌握,一旦管涌有冒混水的情况就必须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对管涌现场观察和掌握,一旦管涌有冒混水的情况就必须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对管涌位置进行覆盖,并用挖掘机或挖泥船在围堰外围切断渗流路径。
(2)、流砂的处置
一旦发生流砂导致围堰垮塌,首先采用液压抓斗挖泥船切断渗流路径,然后再重新进行围堰构筑,最后进行排水和清淤。
(3)坍塌处理(包括船舶碰撞)
a.清理坍塌现场,抢救人员,对坍塌范围前后进行支护加固,以防止坍塌扩大,必要时立即拨打当地海事部门电话,请求现场协助,帮助维护船舶通航秩序。
b.排水和清淤。
(4)、人员伤害的急救措施:
a.拨打“120”;
b.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等方法进行止血,防止过多出血;
c.采用三角巾、四头带或专用绷带等进行包扎,防止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
d.采用夹板等进行骨折固定,防止骨头错位;
e.采用担架或徒手进行伤员搬运,及时送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5防风、防台、防汛安全事故现场处理
1、台风或洪水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器材和人员必须立即进行自救和互救,必要时向110和当地海事部门请求救援,若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用汽车送往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并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同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项目部应急小组成员在较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协助进行伤员抢救及维持交通秩序。
2、同时报告本工程项目经理和单位主要领导及安全科,项目经理应及时向业主和监理组报告,单位领导接报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协助维护好现场并参加调查处理。
2.6冬季施工安全事故现场处理
1、发生人员冻伤或跌伤后,现场必须立即进行自救和互救,必要时立即向当地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并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同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项目部应急小组成员在较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协助进行伤员抢救及维持交通秩序。
2、同时报告本工程项目经理和单位主要领导及安全科,项目经理应及时向业主和监理组报告,单位领导接报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协助维护好现场并参加调查处理。
以上所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都应立即启动本项目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项目部相应救援机构人员30分钟内必须赶赴现场,协调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九、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 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二)应急状态终止后,项目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十、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项目部应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二)宣传教育
项目部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并记录保管好培训记录。
(三)物资保障
应急器材
(1)、汽车两辆:苏LL5278;苏A3647
(2)、常备药箱二只,常备急救药品若干;
(3)、ABC干粉灭火器若干;
(4)、支护木桩200根,草包400只;
(5)、铁锹20把 ,铁丝10kg;
(6)推土机、挖掘机若干台;
(7)、无线电通讯器材8只,照明灯若干。
(四)财力保障
项目部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设立应急管理台帐,并为本单位员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保险。
(五)演练保障
项目部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十一、预案管理
(一)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管理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更新
项目部应根据生产环境、工序及其它条件的改变,适时更新本应急预案。
十二、本项目工程安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 号 | 姓 名 | 职 务 | 电话 |
一 | SNZJ-9标 | | |
1 | 孔双云 | 项目经理 | 13062538185 |
2 | 俞迎春 | 项目总工 | 13062538180 |
3 | 田承林 | 安全工程师 | 13338623091 |
4 | 吴 昊 | 试验工程师 | 13451887758 |
5 | 孔长明 | 质监工程师 | 13775516177 |
6 | 陈凤祥 | 港航结构工程师 | 13605165038 |
7 | 董俊荣 | 测量工程师 | 13003401879 |
8 | 薛 明 | 驳岸1队 | 15905141385 |
9 | 吕学文 | 驳岸2队 | 18936858718 |
10 | 周 阳 | 桩基队 | 13382028993 |
11 | 阕小平 | 疏浚1队 | 13770677168 |
二 | SNZJ-10标 | | |
1 | 夏陈生 | 项目经理 | 18952885966 |
2 | 鲁 明 | 项目总工 | 13016809849 |
3 | 杨华峰 | 安全工程师 | 18700451519 |
4 | 许宗强 | 安全工程师 | 15005297376 |
5 | 朱 健 | 质检工程师 | 13951283538 |
6 | 王 平 | 试验工程师 | 15050871895 |
7 | 汤龙庆 | 测量工程师 | 13812361472 |
8 | 王小磊 | 港航结构工程师 | 18605226765 |
9 | 何进军 | 驳岸1队 | 15896378111 |
10 | 龚炳喜 | 驳岸2队 | 13062939832 |
11 | 高扣红 | 驳岸3队 | 15052960592 |
12 | 钱文明 | 桩基队 | 13093079588 |
13 | 范照龙 | 疏浚1队 | 13912820109 |
14 | 范照发 | 疏浚2队 | 13645292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