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按照规定通报事故情况。
第八条 公司应冬季三防急救援预案启动时,在本公司调度室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展事故抢救工作。
第九条 指挥长、各专业组、现场指挥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履行职责,做到规范动作,指挥顺畅。
各专业组是指挥部的参谋和执行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方案或意见,在指挥部领导下全过程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员负责实施救灾方案,执行救灾命令,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当方案和命令不适应现场情况时,现场指挥员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建议,指挥部修订方案后,组织实施;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需要避险时,现场指挥员有权临机处置,事后向指挥部汇报。
第三章 应急救援措施保障
第十条 矿井必须预留20-50万元应急救援经费,并储备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及其它备用品、备件和小型移动压风机。
第十一条 各采区主要斜巷、各采掘巷道入口及交岔点必须设置规范、醒目的避灾路线指示标志,指明安全出口方向。
第十二条 充灯房、井口考勤室必须严格按照《入井考勤制度》的规定,快捷、准确地对出入井人员登记和清点。
第十三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调度室)必须备有符合井下生产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第十四条 指挥部应当根据灾区位置、灾变范围、事故类别及通风、运输条件等确定井下急救站位置。急救站内应有负责人、救护医疗人员以及卧具、保暖、挡风设施、医疗器材和药品。
第十五条 指挥部应当合理安排现场抢险救援力量,保持队伍精干,尽可能减少进入灾区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5分钟内通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有关成员,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受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第十六条 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室),成立以矿长为指挥长的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展事故抢救工作,采取措施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和矿区稳定。有关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第十七条 我矿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援预案实行逐级启动,一旦发生事故,先启动我矿应急救援预案,情况紧急时向矿山救护队请求支援。
第十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5分钟内通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有关成员,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性质和受害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第十九条 预案启动时,迅速成立以矿长为指挥长的抢险救灾指挥部,开展事故抢救工作,有关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 预案启动时,必须有1名领导小组副组长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在30分钟以内报集团公司,并汇报详细内容。
包括:
1、发生事故的区队、时间、地点;
2、事故类型;
3、事故涉及范围,人员遇险情况;
4、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5、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发生事故前事故地点通风、供电、有害气体等情况。事故情况一时难以弄清时,首先报告事故简要情况。
第五章 指挥与决策
第二十一条 领导小组、指挥部在确定抢险救灾方案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充分估计各种不确定因素,尽可能制定多套营救遇险人员的技术方案和路线,防止单一方案受阻,延误救援时机。
第二十二条 井下发生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下表要求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析判断,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