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升暴雨、水毁、淹溺事故应对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规定》和《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及响应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应于暴雨、水毁、淹溺事故的应急控制和处置。
第四条 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强化救援意识,服从指挥,各尽其职,确保事故应急高效、快速、有序开展。
第二章 事故危害分析
第五条 在暴雨、水毁、淹溺事故中,可能会影响一定区域中人们的正常生活、生产等,发生了暴雨、水毁、淹溺事故可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时可造成财物损失、人员伤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发生暴雨、水毁、淹溺事故后,为保证能够有效应急和处理,特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副组长,项目各部门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暴雨、水毁、淹溺事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项目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发生施工暴雨、水毁、淹溺事故后信息传递、指令传达和资料归集等工作。
第四章 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
第七条 预防措施
一、项目应制定暴雨、水毁、淹溺事故保护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护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纪律。
二、项目应设专人与当地气象台站、水利水务部门、当地政府建立中短期气象水文报告收集发布制度,特别要关心掌握当地的水文气象情况,提前预报、提前准备、掌握主动。
三、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使人人养成身处危险地带时时刻小心谨慎的习惯,严禁私自下到深水区或到自然水域游泳。
四、项目需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挡墙、护栏、围栏、隔挡,强化管理对安全防护用品如篷布、救生绳、救生衣、救生艇等的使用。
五、加强危险作业区域的风险告知工作。在施工危险地带外围设置警示牌、警告标志、标语等提醒物。
六、项目实施桥面铺装等工程施工和水中、低洼河沟中施工的构筑物等,在施工前就要做好防暴雨、水毁等自然灾害的施工安全设计,其防护设施要先于或同步于主体工程设置。
七、施工项目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巡查;现场施工员和安全员要对施工操作环境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驾驶操作人员要对机械设备重要的怕水部分如电机、发动机、仪表盘等提前做好防水保护或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行政后勤管理员要对职工驻地、办公区域等场所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八、恶劣和灾害天气如雨季或暴雨、台风、春季解冻后等,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会同施工技术人员、作业队长等对重大危险源逐一进行巡查、评估,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会同现场技术人员、作业组长等对自己作业范围内的一般危险源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