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的:
为确保锅炉机组安全、连续、稳定运行,防范突发事故发生,积极应对突发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根据锅炉机组安全使用的要求及特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锅炉及压力管道的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规定、锅炉运行技术标准等,结合电厂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3预案适用范围:
锅炉专业。
1.4事故处理原则:
1.4.1迅速、有效、有序地处理事故,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1.4.2迅速采取措施,严防事故损害的扩大和蔓延。保证锅炉机组事故处理工作有序、果断。
2.预警:
锅炉岗位人员明确警报方式,发现事故立即发出警报。
3.应急情况报告:
3.1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快速、准确。
3.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后锅炉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值长,事故的名称、时间、地点。
4.现场事故处置:
发生事故锅炉值班员及时向值长汇报,启动应急事故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5.应急结束、后期处置:
5.1 将事故原因、责任人及处理意见进行上报;
5.2总结事故处理的经验教训;
5.3分析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坚持“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6.预防措施:
6.1锅炉值班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按照三项标准巡检,加强发电机组设备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6.2锅炉专业人员熟知设备性能及其内部结构,能熟练操作设备,持证上岗。
6.3锅炉及维修人员加强对锅炉机组的维修,保证检修质量。
第一部分 锅炉机组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总则
一. 锅炉运行人员应熟悉和掌握设备性能和各种运行方式及紧急情况下的事故处理,千方百计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
二. 根据仪表指示事故征兆,及时准确地判断事故性质,原因范围,不能盲目处理,防止事故扩大,避免不必要停炉。
三. 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向值班长汇报,按本规程规定,在值班长得领导下或单独沉着,冷静地进行处理。
四. 如遇新发生的事故,本预案中没有规定,运行人员应根据当时的设备和负荷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 处理事故时,禁止与事故处理无关人员停留在现场。
六. 发生事故后,要尽量保护好现场,及时汇报。
1.锅炉紧急停炉: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采取紧急停炉
1.1锅炉严重缺水,虽经补水仍见不到水位。
1.2锅炉严重满水,水位升到最高水位以上,经放水后仍见不到水位。
1.3受热面爆管,磨损渗透,影响运行人员安全和不能保持正常水位。
1.4 所有水位计损坏时。
1.5给水系统全部失灵。
1.6炉墙倒塌、开裂,柱和梁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1.7锅炉汽水品质严重低于标准,经努力协调暂时无法恢复时。
1.8锅炉受热面严重积灰,采取措施仍无法解决时。
1.9水泥窑系统严重损坏必须停炉时。
1.10主要转动设备故障,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时。
1.11所有汽水管道爆破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时。
紧急停炉时,炉温变化较快,必须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事故的扩大,或发生新事故。紧急停炉时应与水泥窑生产系统取得联系,及时的将送入余热炉的烟气量减少,降低锅炉负荷,同时除缺水、满水事故外,注意调整锅炉给水以维持正常水位,同时应注意不要引起汽压过高,造成安全阀动作。
紧急停炉的冷却过程和正常停炉的步骤相同,但时间约少一半。一般水泥窑的窑外分解炉熄火6小时后,即可进行自然通风,同时上水、放水一次,以后每隔1小时以上放水一次。当放水温度到70-80℃时,即可放掉全部炉水。
2、 遇有下列情况应请求停炉
2.1 锅炉承压部件泄露时。
2.2 炉墙裂缝且有倒塌危险或炉架横梁烧红时。
2.3 安全门动作,经采取措施不能回座时。
2.4 锅炉给水、炉水、蒸汽品质严重超标,或汽水共腾,经处理无效时。
2.5 其他辅助设备不正常,且危机锅炉正常运行时。
2.6 绝热材料损坏严重时。
3. 紧急停炉的程序以厂用电中断的程序为主导程序。(详见厂用电中断的锅炉事故处理)
4、请求停炉的程序为正常停炉的程序。(详见各项事故处理条款)
1 锅炉400V厂用电中断
1.1 400V厂用电源中断时的现象
(1)、集控室内交流照明灯灭,事故照明灯亮。
(2)、400V电压表指示为零。
(3)、锅炉蒸发量、汽压、汽温、水位均急剧下降。
(4)、故障段运行中的400V电动机跳闸,电流表指示为零,事故警报器鸣叫。
(5)、各转动设备突然停止运转。
1.2 400V厂用电源中断的原因
(1) 厂用变压器故障。
(2) 400V母线故障。
(3) 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失灵
(4) 工作人员误操作。
3.1.3 400V厂用电源中断的处理
1. 运行人员当发现 400V厂用电源中断时,应立即将各电动机的开关复位,开启向空排气 。
2. 将自动调节改为手动。
3. 电动阀在电源未恢复前需要操作,则到现场就地操作。
4. 保持汽温合格。
5. 当主汽温度超过额定调整值时,开启过热器疏水,及并汽门前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