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常务副总指挥(后勤矿长)
负责全矿应急救援行动中的避难场所、饮食供应、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与控制等的后勤保障,并负责车辆运输、工程机械、地面工程、医疗急救的组织工作,负责后勤区及其所属区队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直接领导工作,负责矿职工医院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协调工作。
(8)常务副总指挥(经营副矿长、总会计师)
负责全矿应急救援行动中所需资金、物资供应的保障工作,并负责财务科、物管中心、煤销站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直接领导工作。
(9)常务副总指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负责全矿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监督检查,检查矿行政及有关部门防汛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基层党组织在应急抢救过程中的违章违纪行为,负责纪委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直接领导工作。
(11)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职责
①必须服从分管副指挥的命令,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具体实施领导,负责完成总指挥下达的应急救援任务。
②必须保证救援体系所需的人、财、务的充分投入和配置
③必须配合协调各职能科室的救援工作
④负责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确保涉及本单位负责提供的事故救援物质、人力、技术措施的保障按时到位。
3.2.4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抢险救灾的决定、命令,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5)调度事故抢险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7)根据事故灾害的程度,当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9)实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10)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3.2.5 各成员单位职责
(1)矿调度室,是指挥部工作机构,负责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人、财、物,上报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请求支援有关事项,负责与周围有关部门的信息传递和联络。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依次报告矿救护队长、矿长、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室以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援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数;立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专项预案规定的人员通知明细表,及时按顺序通知到本人。
(2)矿山救护队,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快速组织矿山救护队和抢险突击队赶赴灾区,抢救遇险人员,保护国家财产,权利金行抢险救援。如与其他单位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本矿救护队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3)各业务保安科室,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或灾害,必须按照抢险救援指挥部的安排,参与前线前先救援工作,全力协助指挥部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解决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的业务技术问题,以及抢险救援的指导和协调。
①通风科,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②安检科,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协助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
③生产技术科,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协调采煤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险和救灾处理。
④开拓掘进科,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开拓掘进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险和救灾处理。
⑤机电科,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安装机电设备,协助矿长进行抢险和救灾处理。
⑥地测队、总办室,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4)职工医院,负责伤员的全面救护医疗,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快速组织救援队伍抢救伤员,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医护人员、药品、医疗器械、饮用水、食品、衣服、帐篷等,保证伤员的及时救护治疗,最大限度的保护伤员的安全健康情况。
(5)物管中心、行政科,负责物资供应和后勤支援工作,做好抢险物资和救援物品的调配,保证抢险救援所需物资及时到达,保障抢险队伍和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安置工作。
(6)保卫科,负责受灾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遵照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到达灾区,设立安全警戒区域,疏散、撤离受灾地区无关人员,做好治安维护、消防安全、交通疏导、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应急救援运输道路的畅通,加强对重要目标(要害部位、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的警戒守卫。
(7)工资科,根据入井人员的自救器牌号和矿灯牌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经指定副矿长签发入井特别入井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放矿灯和自救器,并安排专人在井口严格检查,无证者禁止入井。
(8)财务科、计划科,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备提供,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9)机电科,负责完善应急指挥部通讯网络系统。建立跨部门、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通讯畅通可靠。
(10)办公室,负责应急交通保障,为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工作人员提供快速的交通工具。
(11)宣传科和工会在指挥部的指导下,正确进行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援进展信息,负责对涉外媒体的接待和管理及时向社会呼吁,争取援助。
(12)工资科、行政科、工会,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处理好死亡人员的后事,接待安顿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安抚和稳定工作,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
(13)其他各有关科室、部门,根据日常分管工作范围和业务保安职责,立即赶赴事故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3.3 应急救援技术组及职责
3.3.1应急救援技术组
为了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科学高效,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组
技术组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副总工程师
成 员: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总办室主任、地测队队长和其他业务科室长何相关部门技术负责人组成。技术组下设6个专业组:
(1)采掘组
(2)机电运输组
(3)一通三防组
(4)防治水组
(5)基建组
(6)地面组
3.3.2应急救援技术组职责
(1)参加现场抢险救灾,协助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抢险救灾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指导各单位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帮助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
(3)参与事故鉴定和事故调查工作;
(4)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各单位要认真辨识可能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建立帐台,分级管理,防止事故发生。针对危险源一旦失控可能造成的事故、灾害,分别制定相应的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矿各级领导、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帐台,加强业务保安工作,督促隐患整改,控制风险,防范事故。
瓦斯的检测监控
煤与瓦斯突出检测监控
自然发火监测监控
煤尘监测监控
水害监测监控
顶板检测监控
4.2 预警行动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发生重大事故的具体情况,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迅速相当天值班领导报告、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并按照人员通知程序表召集全体应急救援人员,全方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与事故现场取得联系,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对警情做出正确判断,在指挥现场人员做好避灾、自救的同时,由指挥部值班负责人或现场指挥人员确定响应级别,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预案》的命令,全面展开抢险救灾工作。总指挥不在现场时,由常务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案》的命令,同时矿调度室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请求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要按时集合待命,或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进入事故现场进行相应的抢险工作指挥部可调动全矿职工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24小时不间断接警电话,建立接警和事故通报程序,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汇报及应急救援人员通知程序图,将事故信息及时通报给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成员并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办公室(总调度室)、安监局,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逐级上报。
事故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