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灭火。
② 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蔓延扩大可能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灭火,一方面向现场管理者汇报。
③ 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能立即扑灭,现场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进行人员紧急疏散,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现场扑灭火灾时,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同时要注意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伤人。
(4)抢救火灾时,现场人员应首先设法切断火区电源,采用火灾类型相应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扑灭电气火灾时,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发生易燃支护材料和油脂着火时应首先选用灭火器灭火。
(5)当井下发生煤体自燃时应首先切断火区电源,然后采取隔离等措施进行灭火。
(6)为防止火灾扩大,需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或采用反风时,应在组织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后再采取此项措施。
(7)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切断电源并关闭防火门,若无防火门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
(8)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从进风侧进行灭火;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进行灭火,区内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断灭火法封闭火区,但要指定专人连续监测风流及有害气体浓度。
(9)在灾区附近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抢救基地,及时对井下伤员进行救护并组织升井。
(10)灭火结束后,进一步检查整个采区的情况,若有冒顶堵塞巷道,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查明整个采区确无隐患的情况后全面进行灾后处理、恢复。
5.3.4.安全技术措施
(1)救护队接到火灾事故电话后,必须问清火灾的性质、地点、遇险人员数量等,以便根据火灾性质,携带必要的灭火装备和为遇险人员配备抢救器材。
(2)值班小队到达事故地点后,首先是抢救遇险人员和对火灾地点进行侦察,并积极引导从火区撤出的人员尽快进入安全地点。
(3)救护队在对火区侦察时,必须详细探明火灾位置、性质、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和速度,有无遇险人员,通风情况,现场有无灭火器材、通讯电话,有无水源等情况。侦察中如发现火势不大,可利用携带的灭火装备迅速扑灭,对火区的遇险人员迅速佩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苏生器,抬往安全地点进行抢救。
(4)侦察中必须派专人检查瓦斯,观察风流和顶板的变化,如火区无人、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但瓦斯浓度已上升到爆炸限度以内,救护队员应立即退往新鲜风流,采用隔绝方法灭火或远距离封闭。
(5)救护队在侦察中,对发现的情况如遇险人数、瓦斯浓度、火势大小、灭火情况等迅速报告救援指挥部,以便采取最佳的灭火方法,制定最佳的灭火方案。
(6)救护队在进入火区前,必须切断火区内的一切电源、火源,防止处理事故中救护队员触电和发生瓦斯煤尘爆炸。
(7)救护队员穿过支护破坏地区和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便保证队员的安全返回。
(8)若火灾发生在掘进巷道内,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在情况不明时,应保持局部通风机的原状,已停止的风机严禁开启,运转的风机禁止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9)采面发生火灾时,在人员全部撤出时,一般情况下,不易直接灭火,应采取封闭的方法或利用通风设施,在机巷和风巷砌筑密闭墙,采取均压方法灭火。
(10)恢复通风后,进行现场描述,制定专门措施(包括防瓦斯超限、防有毒气体中毒、防尘等)。
(11)调度室组织好所需注氮或降温设备、材料。
6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6.1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6.2 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并向上级救援指挥部汇报。
6.3 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安检科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应急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8.注意事项
8.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8.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验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8.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使用性和可操作性,事前要经过演练。
8.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8.5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方案的宣传、贯彻、学习和演练,演练结束后,领导小组对方案的适用性和抢险人员的能力进行评审。
8.6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针对事故中的变化的各种情况以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找出存在问题,不断的修订、完善、更新应急预案。
9.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