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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近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18日
2、应急通讯联络与报告
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工区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1)应急联络电话:工区办公室电话:022-87983726
2)工区应掌握上级部门、业主、监理、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电话。
3)向上级报告。工区经理应根据伤害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领导报告。
 
4)对外应急求救: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5)发生事故的报告程序。根据《条例》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作业一线一旦发生事故后,工点负责人报工区项目部、工区报局指项目经理部的时间应控制在40分钟内,不可拖延至1时以后上报。局指项目经理部安质部电话:022-68603258。
   6)工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工区经理手机 15900388777 ;总工手机 13672072233 ;副经理手机 13802061177 ;15022602233;工管部长手机 15922142530;安质部长手机 15022410600  、15022410399 ;财务部长手机 15922205111 ;物设部长手机 15022410678;办公室主任手机 13212119777 ;卫生员手机 15022410655;计划部长手机 13672693188 ;党工委书记手机 15022410366; 施工队长手机一队 13207596777;二队 13207598777; 三队13212272008; 拌和站13662163088。
(四)急救与抢险
由工区卫生室医护员,对事故中的伤员进行急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争取住院时间,对死亡者进行临时处理;配合120急救医生做好抢救。
抢险工作由工区经理总体指挥,副经理、总工同经理轮流昼夜指挥抢险,各部门各自完成本部门的应急任务,对救援队现场指挥,合理调配备机械设备、设施,充分利用应急物资,确保高效救援,尽快恢复现场,避免扩大事故和财产损失。
(五)现场保护与警戒
事故发生后,安质和计划部应立即派人赶赴事发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立即开展收集证据工作,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本企业或地方铁路公安部门在事故与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迅速进入现场,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六)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工区安质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轮换抢救。
(七)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工区经理下达应急令。由安质、工管、技术等部门验证现场,当隐患消除后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等。由职工工会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六、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的培训由安质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新项目开工前组织应急预案桌面演练培训教育,每两次培训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2个月。培训对象应包括参与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人员、辅助等人员。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培训地点为工区会议室。对培训结果应组织考核,并应保存培训考核的记录。
七、跨铁路(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预控措施
(一)施工内容描述
1)危险源发生的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和环节描述。
1、桥桩基及基坑土方工程施工机械车辆侵入既有线线界。
2、混凝土施工作业时,车辆、人员、机具、物料侵入既有线界限。
3、挖方时对既有线地下管线认识不清,造成损坏。
4、基坑开挖造成的路基坍塌。
5、鉴于上述情况,建立工区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以高效的工作杜绝施工影响行车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避免企业经济损失。
2)危险源可能产生的后果或危害
1、土方工程施工机械车辆侵入既有线线界,造成车毁人亡和既有线停车、脱轨等重大事故。
2、挖方时对既有线地下管线认识不清,造成通信、信号损坏,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
3、混凝土施工作业时,车辆、人员、机具、物料侵入既有线线界。
4、基坑开挖造成的路基坍塌,影响行车和人身安全
(二)采取的主要预控措施
本施工段铁路列车行车频繁,给施工带来很大安全隐患,为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1、严格按京铁师[2008]155号文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既有线行车和设备安全。
2、搞好施工方案编制,加强施工安全控制。施工前根据运营情况及施工需要编制科学严密的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上报批准后,持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安全措施与铁路局有关站段的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等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与期限、安全防范内容与措施、结合部安全分工与责任、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等。填报“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审批表”,办理铁路既有线施工许可证,报北京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批。
3、加强邻近行车线旁施工管理,接受管理部门监督。对于影响运输的施工部位,除做好充分的人力、物资准备外,在规定时间向北京铁路局提报施工方案,并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程项目、工程数量、施工地点、影响范围及施工时间。待铁路局月份施工方案下发后按时组织施工。接受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严禁超范围作业、延长施工时间和增加慢行距离。
4、施工前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组织单位建立联系,勾通情况,提报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地段地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准确位置及既有的设备情况,防止施工时造成破坏,保证铁路行车安全,避免影响或中断既有线运营。
5、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6、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包括列车运行时刻,机具上下道时分。
7、紧邻既有线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严禁超限和侵限,施工时在靠近既有线一侧设置明显标志和隔离带。
8、施工前对影响正常施工的通讯线路和公用设备,要与主管部门联系好,能够改线迁移的就重新设置;不能改线迁移的在主管部门监督下做好防护设施,严禁损坏。
9、对影响既有线路基稳定的工程,应避开雨季施工,确需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程,施工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10、邻近既有线施工时,对危及铁路行车和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须知、符合铁路防护的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检查线路确定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不侵入限界,通告驻站联络员在车站登记本上办理销点手续。
12、施工现场若确需封锁施工时,应按运输部门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的申请。
13、对临近既有线的堑坡开挖在汛期前完成主体及防护工程。确实
能完成的工程,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备足防汛材料等。
14、施工中经常和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15、在开挖过程中,加强防范土体软弱层发生土体坍塌迹象且危及施工时,暂停开挖,所有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点。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后,再行施工。做好临时排水工作,防止地面水流入土体内加剧坍塌,在易坍塌体处设必要的观测点,观测变形体的动态变化,并作好记录。
16、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17、施工现场设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悬挂“危险”等警告标志。
严格执行各项“卡死”制度。
1)杜绝施工前超范围准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则、作业标准、规章制度。
严禁超出施工范围。
由施工负责人严格把关,发生超范围准备不予签字。
2)杜绝施工中挖断电缆,开挖作业当日不能完工的,由施工队派员值守。施工队对电缆须采取有效、必要的防护措施。
3)杜绝机械和料具侵限
在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工具等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保管原则进行管理,施工负责人要对机具摆放位置进行检查,严禁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收工后,机具等设备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任何情况下机具不会因列车振动而自动侵入限界。线路附近堆放施工材料,不准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施工负责人必须安排足够人员及时将卸下的材料清除出限界外,对堆放较高或受列车振动容易滑动侵限的材料应提前消除隐患。施工时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严格执行卸车“十不准”。
(三)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形成确保行车安全两道防线
1、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工区主管领导组织(须有安监部门参加)审查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措施,经工区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实施,并按施工分类要求组织施工协调指挥组赴施工现场协调指挥施工。建立以行政正职为首,逐级负责的安全保证制度。向有关单位介绍施工意图、作业方式,积极与配合、使用单位联系,制订切实可行、对运输生产影响最小、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案。
2、严格施工联系、登记制度
施工手续应由施工领导人指派的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办理,并担当驻站联络员。各施工队的施工领导人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提前1小时到车站联系,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车站值班员及时签认并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四)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对劳务用工要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
(五)加强施工中的临时道口安全
施工使用的临时道口必须报路局道口管理部门批准,施工时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在车站内调协临时道口必须与车站签订安全使用协议,区间内调协的临时道口如需车站通知,也须与车站签订协议。
(六)在邻近既有线施工,要严格执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发生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由工区安质部组织联合调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找出责任,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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