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爆管事故
(1)现象:
a、爆管时,有爆破声并可听到水流的喷出声。
b、炉膛由负压变正压,且有蒸汽、烟气和水,由炉墙各孔门喷出。
c、炉膛火烟发暗,燃烧不稳定或熄灭。
d、排烟温度下降。
e、锅炉压力下降,补水后压力仍下降。
(2)处理:
a、水冷壁管或对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较小还能维持运行,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后停炉。
b、虽经补水,但压力仍然不能维持,或其他原因无法运行时,应立即紧急停炉。
c、停炉后,应关闭锅炉的出水阀门与回水阀门。
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炉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时。
(2)锅炉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3)循环水泵或补给水泵失效时。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6)不断给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7)燃烧设备损坏,外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时。
第九条 报警
1、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生锅炉缺水,锅炉超压、锅炉爆管等安全事故,经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措施处理后,事态仍继续扩大而无法控制,发生锅炉爆炸或可能发生锅炉爆炸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及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等。
2、通过电话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指挥部根据事故程序,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拨打119、110及120。
4、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第四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条 进入现场的各支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抢救工作。
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
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抢救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抢救行动。
第十二条 着火源控制
由抢险救灾指挥部会同消防队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穿着消防服,使用消防水枪或其它灭火器材扑灭可能扑灭的火险,,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分片进行扑救。如火势蔓延则立刻报警(火警电话:119)。
第十三条 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第十四条 现场医疗急救
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医院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工作。
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4、送医院时要做好伤员的交接工作,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5、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第五章 应急结束
第十五条 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结束。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故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十六条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及时进行处理,使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并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救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
报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办公室(调度室):0351-5232500
公司救护队:0351-
第十八条 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关键岗位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第十九条 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铁锹、水泥、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八章 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条 培训:年初制定计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知识辅导、防火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锅炉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 演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锅炉事故的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并上报安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定期组织供热系统综合模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指挥能力。检验警戒疏散组、抢救抢险组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全矿员工撤离、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人数。检验应急抢救抢险组是否熟练操作抢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分为多个抢救梯队有组织的救火;是否能够迅速准确地切断电源;是否进行自我保护。检验后勤保障组是否在不同险情的情况下,对抢险救灾所必需的物资供给保障工作及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各抢救小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寻找差距,取长补短,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预案制定的缺陷。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