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卫生局副局长
#### 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区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财务科科长
#### 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 区卫生局政工科科长
#### 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区卫生局防保股股长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恐怖事件期间的卫生应急组织协调、现场急救、临床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统一安排、调用医疗物资、设备和人员;向区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反恐领导小组报告;
2、组织预案制定及各项应急准备的检查工作;
3、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起草有关文件;
4、组织进行反恐怖卫生应急演练;
5、组织实施本预案,制定应急控制措施;
6、在恐怖事件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和报告卫生应急情况;
7、与现场各专业组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传达有关决定和指示;
8、审查有关的宣传报道内容;
9、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各专业工作组
1、医疗救治组
由区直医疗单位及各镇中心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恐怖事件伤病人员,立即实施救治并报告;
(2)加强医疗机构紧急救治能力建设和设备、物资、技术、人力贮备;
(3)积极救治病人,组织专家对疑难病人进行会诊,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4)保证伤病人员床位需求;
(5)组织调度急救车辆转送病人;
(6)确定恐怖事件定点医院。
2、卫生防疫组
由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组成。
主要职责:
(1)组建防控应急队伍,安排应急防疫物资;
(2)开展恐怖事件期间的疫病监测,及时准确报告疫情;
(3)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是否为生物或生化恐怖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4)开展恐怖事件期间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5)负责恐怖事件期间所发生疾病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评价和分析工作,为政府制定各项防控策略提供科学参考;
(6)负责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和相关部门的消毒技术指导以及消毒效果的检测工作;对各级医疗机构的院内感染进行监督监测,减少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7)及时准确地预测、分析疫情及流行趋势,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8)负责恐怖事件相应疫苗的储备和供应;
(9)负责恐怖事件期间饮用水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0)协助临床救治专业组开展防控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开展病因学、流行病学、防治对策、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做好恐怖事件伤员救治的有关药品、设备、器械、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置所需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人员保障
各医疗救护、疫情处置、实验室检验等应急处理队伍要开展业务培训、实战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使参与者都能熟悉业务、掌握技术,胜任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根据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
(二)区卫生局反恐怖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专业工作组负责人如有变动,其职务由替任人员自动接替。
(三)在反恐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