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报告内容
3.2.1油库在发生突发恐怖事件时,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告单位、报告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
(2)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部位、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3)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初步统计;
(4)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6)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
3.2.2在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应及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并随时用电话、传真或网络等方式,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突发恐怖事件的发展与变化情况;
2)处置进程以及下一步处置安排;
3)事态评估和控制措施;
4)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
3.2.2在突发恐怖事件处置完毕后,应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事件处置结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突发恐怖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可能、社会影响;
2)有无次生及衍生事件发生;
3)参加援救单位的应急工作内容和现场资料收集等详细情况;
4)以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
4.1.1 召开应急会议
由油库应急指挥中心指挥或值班副指挥主持,相关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事件情况,宣布进入应急状态,确定应急现场各工作组任务,判断所需的应急物资,确定向当地政府或应急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4.1.2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重庆龙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定。
4.2响应程序
1启动
(1)突发恐怖环境事件发生后,油库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
(2)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各小组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3)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或政府的命令进行处置。
2现场处置程序
(1)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封闭、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2)在事发现场并在现场实行双门岗,加强进出人员的检查;
(3)对核与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反恐应急指挥部要迅速向上级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请求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置后立即送往医院;
(5)根据现场情况疏散周边人员到安全区域,并进行安置;
(6)设立警戒线,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发现场;
(7)根据现场情况按照各专项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工;
(8)向事发现场运送应急物质,保持现场及外部通讯联络畅通;
(9)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进行处置。
5 应急终止
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报请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
1)公司、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2)现场安全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
3)损失控制在最小;
4)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6 附件。
常用紧急联系电话:
火 警:119 急 救 中 心:120
110 报警中心:110
西站 派出所:61653428 所 长:13883641009
副 所 长:13101259279
铁路 消防科:61643178 机务段保卫处:61653263
油库安全值班:61653150 门卫安全值班:61653653
办 公 室:61797706 副 指 挥:1368640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