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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袭击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12日

    6.2.2 先期处置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在及时上报恐怖袭击事件信息的同时,要对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力量开展紧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扩大。
      在上级应急委员会作出迅速启动专项预案决定后,应急指挥部根据专项预案和专业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现场及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监控和监测、侦查调查、安全防护等先期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6.2.3 应急响应
    (1)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逐级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要在上级应急委员会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组织配合、协调国防科工、经贸、科技、公安、农业、水利、卫生、环保、检验检疫等部门以及驻浔部队、武警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当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本处相关力量予以支援。
    积极配合政府的救援工作。
     (3)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配合公安、国家安全、军队、武警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
    并做好宣传和安抚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管理。
    7应急结束
    7.1应急结束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上级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基本消除、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后,应判定为应急结束,上级应急委员会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后,由处应急委员会对处发布结束应急状态公告。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专项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处置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各有关部门在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善后工作。
    7.2 恢复与重建
    7.2.1 善后处置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群众,开展社会救助、医疗救治、丧葬抚恤和疫情监控,清理现场,恢复基本生活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恐怖袭击事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报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视情向社会公布。
        根据民政部门要求设立本单位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本单位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本单位灾民的安抚工作。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恐怖袭击事件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配合环保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恐怖袭击事件不同尺寸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
       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投保单位和个人在恐怖袭击事件中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情况要及时进行评估,应当根据相关法律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兑现保险理赔金,为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等。
    7.3. 调查与评估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处反恐办应当配合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事件调查,提交调查报告,报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部。调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件发生经过;伤亡情况,所造成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者的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今后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8 应急保障
    8.1 人力资源
    8.1.1 在应急期间,应急队伍要服从指挥调度,加强协调配合,互联互动,形成处置合力。
    8.1.2 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值班备勤、管理教育、训练演练、装备配备及经费保障等制度和措施。各专业应急队伍要配备先进、高效、适应性强的救援、排险、侦察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加强值班备勤,加强应急专业技能的培训和演练。专业应急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装备状况、训练情况、执行处置救援任务的能力等,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
    8.2 物资保障
    要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或者失效;一旦发生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8.3 治安维护
    8.3.1 公安科关负责配合政府公安部门组织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
    8.3.2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要迅速组织相关警力进行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对事发地及周边地区实行现场监控、交通管制、侦查缉捕及出入境与边防控管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目标、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特别是应急物资设备的警卫和防范保护,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及时疏散群众,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8.3.3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9 监督管理
    适时组织配合政府处置不同类型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实战演习,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专项或综合性科目,采取现场模拟或模拟现场等方式组织实施。
    应急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报告包括演习地点、时间、气象、环境等背景信息;演习方案和演习情景;演习的规模、范围、投入的人员及装备情况;演习应急组织及保障情况;演习目标和演示的范围;演习过程等基本内容。演习的评价包括对存在的重大缺陷的评述、应急预案的完善、应急专用装备及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上级反恐办。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
        本专项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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