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保障井队生产安全,保证员工及周边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恐怖袭击造成的损失,及时、高效、稳妥处置突发人为破坏和恐怖袭击事件,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结合井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人为破坏和恐怖袭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编写依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分预案》。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4.2机构职责
1、防恐防暴应急办公室设在井队工程办公室,是负责制定应急恐怖袭击事故应急反应预案和预案的完善及事故后评估工作和通讯联系的中枢及协调处理异常情况的办公地点。
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及时将现场信息传达到指挥所应急办公室和联络110、西北油田分公司应急中心(0996-4688499),联系方式详见应急通讯录。根据以上部门的的措施及指令,迅速传达到施工井现场。
3、应急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和上级部门的措施及指令,负责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的初期实施,根据影响范围和影响规模,确定实行或解除应急措施。
4、出现暴力异常及时与相关方取得联系,必要时请求地方救助。(详见应急通讯录)
5、及时收集和汇总本次防暴信息,向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
4.3成员职责
组 长:部署井队的安全工作,适时向井队员工报告工作环境的安全形势;向上级汇报描述现场状况和联络110、西北油田分公司应急中心(0996-4688499),并对井队现场行动布署做出最后指示;
副组长:负责井队安全保卫物资储备、检查;组长不在现场时代行组长职责;
组 员:按要求结队进行巡逻检查;
值班人员负责外来人员的讯问、登记,外来物资的核查,亲自或安排人员监视外来人员在井场的行动,有权制止行迹明显异常的陌生人员或周边牧民的牲畜进入井场,发现外来人员有可疑行动时要及时阻止,发现有可疑物品时要及时联系其它队员对物品进行监控,同时报告组长或副组长;发现有多个陌生人欲挑衅闹市时要及时吹口哨报警;
非值班人员在收到值班人员求助时要积极帮助;收到值班或其它人员的报警信号后要立即到防暴工具存放点(*****)取防暴工具,同时将报警范围扩大,而后赶赴报警地点协助值班人员工作。
五、应急响应过程
响应过程 | 过程/指令/信号 发出人 | 过程/指令/信号 执行人员(范围) |
发现暴动人员 | | 值班人员及井队施工其它员工 |
发出报警、向值班干部汇报 | | 发现暴动现象人员 |
确认、调解 | | 现场负责人 |
准备防暴器材 | | 井队施工全体员工 |
发出撤离信号 | 参加调解的相关人员 | |
向钻台撤离 | | 井队施工全体员工 |
清点人员 | | (驻)队HSE监督员 |
搜救 | | 当班班长及其指定协助人员 |
做好钻台保卫工作 | | 当班HSE监督员及其指定协助人员 |
向警方报警 | 现场负责人 | 现场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
配合警务人员对暴动人员的看管、对暴动事件的调查 | | 队全体员工 |
接收警务部门的暴动解除通知 | | 现场负责人 |
通知全员暴动解除 | | 现场负责人 |
恢复生产作业 | | 井队施工全体员工 |
六、事故应急反应程序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