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根据省运管局、金华市运管处、义乌市交通局的文件要求,市运管所把世博安保工作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特制定义乌市道路运输行业上海世博会反恐安保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小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和“平安浙江”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反恐安保的各项措施,立足源头,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世博会期间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平稳、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我所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金华市运管处、市交通局应急救援体系统一指挥下,建立世博会期间反恐安保应急保障指挥组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突发事件中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属地负责、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应对工作。
(一)市级领导小组成员
1、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周荣兴
副组长:骆华生、鲍江林、郭 骏、吴厚盾、陈丹聃
成 员:楼周洪、傅春明、朱杨莹、骆江舟、许仍理、
傅云峰、虞 舟、赵云良、黄天生、楼益辉、
钱荣根、王相才、冯跃军、金伶俊、楼 韬、
陈旭明、杨厉腾、刘大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客运安全科,由骆华生任办公室主任,楼周洪、骆江舟任副主任。
2、领导小组职责
在金华市运管处、市交通局领导下,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应急处置、救援和组织应急保障、评估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程序启动和中止预案;监督指导各客(货)运输公司、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应急预案及预案演练;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事故调查;做好上级反恐安保事件领导小组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处置、施救。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市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应对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负责对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基础业务管理和台帐管理;组织开展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工作;指导各客(货)运输公司、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4、现场处置机构
反恐安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二)各客(货)运输公司、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应急组织机构
各客(货)运输公司、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反恐安保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公司或站(场)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内反恐安保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应急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应报市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领导小组备案。
三、分级标准
按照其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事故(事件)等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标示。
(一)特别重大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突发事件(I级)
1、I级甲类: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事故。
2、I级乙类: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伤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二)重大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突发事件(II级)
1、II级甲类: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伤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II级乙类: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伤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下。
(三)较大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突发事件(III级)
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伤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虽未达到I级、II级及前述内容,但已使客车遇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各类险情。
(四)一般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突发事件(IV级)
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伤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
四、事故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所有人及经营人、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估计。突发事件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突发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二)报告程序及要求
1、特别重大、重大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突发事件(I、II级)。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立即报警,有关人员必须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迅速向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报告。所属道路运输企业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2小时内,按照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突发事件情况向所属地公路运输管理所报告(个体业户可直接向公路运输管理所报告)。所属地公路运输管理所在接到突发事件后2小时内,直接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地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报告。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尽快了解详情、突发事件初步原因,在6个小时内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金华市运管处补报或续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公路运输管理所获知突发事件情况后,同时直接向金华市运管处及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告。
2、较大、一般道路运输行业反恐安保事件(III、IV级)。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立即报警,有关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迅速向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报告;所属道路运输企业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6小时内,按照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突发事件情况向所属地公路运输管理所报告(个体业户可直接向公路运输管理所报告);所属地公路运输管理所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6小时内,向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报告;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接到突发事件报事6小时内,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