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值班。
品质部(人员疏散、指挥组)
负责人:高法军
成员:
协助车间主任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并做好现场事故处理记录,以便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指挥现场车辆的运行、使用和停放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参与救护。
设备科部(设备、物资提供组)
负责人:刘征兵
成员:
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保证在应急救援期间所有的物资、救援设备能够迅速的准备好,并运送到位,同时保证应急救援期间的应急用电设施。
仓管(后勤保障、通讯组)
负责人:刘东怀
成员:
负责向救援队伍提供和运输应急救援装备和饮食,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为救灾提供资金和物资保障,及时雨救护中心、当地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在救援进行中,尽快落实救援资金问题
品质部(施工队)
负责人:周明
成员:
救护现场受伤人员,对其进行紧急治疗,并及时将伤员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7. 预防与预警
7.1 危险源监控
监控方式、方法:项目部日常巡查,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预防措施:
①密切保持与施工队油库保养人员与现场检查人员的联系,及时获得油库的基本安全信息。
②时刻注意当地天气,在打雷、打闪来临前,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对油库用电及周边电路进行断电,以免因火花造成爆炸。
③每天都要对油库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漏油现象尽快上报并解决。
7.2 预警行动
当油库火灾事故发生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人员一旦发现,要立即利用电话、手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和事故的危害程度向现场调度室值班人员或项目部油库火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各施工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8. 信息报告程序
8.1 报警系统及程序
1、现场调度室值班人员或项目部油库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在接到气象台雷震雨天气预警后,立即通知施工队负责人做好停电、防火工作。
2、施工队负责人接到项目部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停电、防火准备工作。
3、发现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组长王超立即向含浦警局中心报告,并向岳麓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在保证绝对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人员实施疏散和救援。
4、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领导小组王超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救援,确保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达到最低限度。
8.2 事故报告内容
突发性油库火灾事故和事故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油库火灾事故和事故发生(或发现)时间、详细地点、受灾范围(或受威胁对象)、危害程度。
2、油库火灾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油库火灾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3、油库火灾事故和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油库火灾事故和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初步控制情况。
5、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包括需请求支援的事项)。
8.3 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联系方式
油库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并保持信息畅通。
内 外部通信方式如下:0731-88558828
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9. 应急处置
9.1 响应分级
按照长沙市安监局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火灾事故时,请求由管理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启动长沙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发生Ⅲ级火灾事故时,启动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同时上报警消中心和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
9.2 分级响应程序
(1)现场临时指挥部成员和各救援小组组成员立即到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制定有效的救援方案;
(3)统一指挥和调配现场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
(4)及时向区安监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5)必要时请求兄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协助增援。
(6)密切保持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联系,及时获得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7)在大暴雨来临前,应立即撤出现场临时建筑内的人员、切断施工用电,并将消防设备防止安全地带(施工支洞)。
(8)一旦出现油库火灾事故,迅速上报我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展开油库火灾事故的救灾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的数据资料,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9)由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应急救援命令,车间等相关部门立即进行现场抢险、人员疏散、设备、物资调离等应急救援工作。
(10)突发性油库火灾事故发生后,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领导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计划合同部门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11)设备科、仓管、安全办等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进行善后处置工作。如:调拨救援物资、进行伤员救治、情绪安抚、生产重建、后勤保障、保险理赔等。
(1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特别重大油库火灾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分析事故原因,弄清事情真相,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等。
(13)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发布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14)发生油库火灾事故发生时,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转移机械设备、物资等财产。
7.2处置措施
1、油库火灾事故发生时各部门要留设值班人员,在得到灾情报告时要迅速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作详细的汇报。
2、积极组织自救,迅速转移受灾人员到安全地带,并及时组织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抢救,使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项目部各部门要反映及时,行动迅速,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不受威胁,并将损失较少到最低处。
4、配备一定的担架、食品、药品应急救援物品等,一切救援物品迅速运至灾害现场。
5、油库火灾事故发生后,在应急救援队伍未赶到现场之前,现场值班人员以及施工队必须迅速采取适当的有效抢救措施,做好警戒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或诱发事故发生。
6、各应急救援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各自分工和职责,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职,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抢救。
7、在事故现场处理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以确保人身安全。
8、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积极妥善的做好受灾人员的善后工作。
9.宣传、培训和演习
由安全办负责《油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每年度开展1—2次项目部《油库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演习、演练。
10. 附则
本应急预案由安全办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11. 附件
11.1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11.2 应急救援工具、设施、机械设备保障
应急救援工具、设施、机械设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