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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05日

4.2.4 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由前线指挥人员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电监会派出机构汇报应急工作信息。
4.3 应急处置
4.3.1 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处理,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发生后,当值值长组织运行人员检查设备,并向调度或其他电厂了解电网设备运行情况。
4.3.2 确认电网或电厂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时,当值值长向调度申请断开调度数据网所有业务。
4.3.3 调度下令后,开始执行断网措施。(特殊情况下,值长可在调度不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断网)
4.3.4 下令给通讯值班员,断开纵向加密的电源。
4.3.5 当值值长下令运行人员,断开继电保护故障信息远传装置的电源。
4.3.6 当值值长下令各机组退出远动装置功能,禁止远方调节。
4.3.7 并通知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针对现场可能发生的人身、电网、设备、火灾等具体情况,可参照其他处置预案执行。
4.3.8 当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电网或机组继电保护装置无故障原因接受到跳闸指令,造成机组跳闸全厂停电,或变电站设备跳闸对电网无法输出有功时,值长应当将事故情况向调度实时报告,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
4.3.9 遇有相关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进行调查采访,应如实对事故进行说明,严禁发布不符合实际的的言论。
4.3.10 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4.4 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安全隐患排除后由总经理宣布本预案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后期处置内容
5.1.1 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时要认真分析危险点,做到安全可靠。特别是二次回路、保护及自动装置上的工作,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继电保护误动,造成机组、线路掉闸。
5.1.2 按“四不放过”原则,对本次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制订防止此类事故的防范措施以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5.2 保险理赔
财务部负责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5.3 事故调查与应急评估
5.3.1 发生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件损失、事件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3.2 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应急处置后,组织或聘请有关专家对事件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
5.4 应急工作总结与评价。
5.4.1 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电力生产、运行、科研等有关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
6.1.1 通讯保障应急处置组组长应定期对厂内通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通信畅通,特别是要保证值长岗位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调度部门以及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的的通讯畅通。
6.1.2 通讯保障应急处置组应配备相当数量的应急通讯设备,如对讲机、通话机等,以保证在厂内通讯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急。
6.1.3应急人员通表(见附件一)
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6.2.1 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2.2 应急物资及设备配置表:(见附件二)
6.2.3 应急和救护设备的管理。
(1)所有应急设备、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各应急处置组建立应急设备、器材台帐,记录所有设备、器材名称、型号、数量、所在位置、有效期限等,还应有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2)应随时更换失效、过期的药品、器材,并有相应的跟踪检查制度和措施。
(3)由物资保障工作组实施后勤保障应急行动,负责灭火器材、药品的补充、交通工具、个体防护用品等物资设备的调用。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及检修部和设备部人员等。
6.3.2 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之对本单位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应急处理更具有实效性。
6.3.3 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3.4 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培训的方式宣传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重要性、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
6.4 其他保障
6.4.1 安监部事前与消防中队联系,保证一联系消防车就能准时到达,定期检查完好,确保随时能用。
6.4.2 厂长工作部应将平时作为应急车辆,以保证医疗急救用。
6.4.3 厂长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发电企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人员在接到相关部门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
6.4.4 治安保障。现场保卫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请求驻厂武警支队协助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6.4.5 预案中所列各专业应急处置组成员必须熟悉本预案的启动到终止的主要程序步骤。
6.4.6 每年定期至少组织2次各专业应急处置组对本预案进行分组训练演习,每年定期至少组织1次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联合演习。
6.4.7 预案演练要有科学性、真实性,真正达到演练目的。
6.4.8 通过预案演练总结所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按期完成整改。
6.4.9 组织者要认真组织好演练,各专业应急救援队成员必须遵守演练全过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6.4.10 由本地区气象部门为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7.1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阿勒泰风电场风电场组织制定与解释。
8.1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起开始实施。
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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