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或分部分项工程危险状况说明
二、应急准备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冯彪
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蒋文洋
组 员:项目部负责施工、安全、机具(设备)、材料、保卫、卫生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担任。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
①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②后勤保障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保障组成员;
③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3、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①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就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②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③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④保安组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4、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物资:
①医疗器材:担架、药箱等;
②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⑤交通工具:由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对外联系;
⑥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⑦其它抢险设备物资: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对外联系。
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物资必须事先编制需用计划,及时采购,妥善保管,加强检查,及时维修,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投入使用。
3、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
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三、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四、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伤亡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安全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附:专项应急措施以及现场人员伤亡应急处置措施。
1、现场人员伤亡事故的紧急处置程序:
1)、项目施工过程中,如突发因工重伤、死亡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以最快方式向项目部直接领导和公司安全设备处报告简要情况。
2)、如事件发生在夜间,夜间值班人员应紧急上报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
3)、项目部在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急救或送专门医院抢救,并组织人员救险,防止险情扩大。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需采取的相应事项:
(1)如当事人没有自觉症状,不要轻易放走当事人,医务人员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观察24小时,确实没有损伤时才能视为正常。
(2)当发现伤员心跳、呼吸停止时要就地抢救,进行心脏复苏,直至急救医务人员到进场进一步抢救。
(3)现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不要慌乱,派专人守在伤员前进行临时救护,另派人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说明伤员所处地点,行车路线及到达所在地点的明显标志。
(4)对于骨折伤员,特别是怀疑颈、胸腰椎骨折伤员要做好固定,用硬板搬运,不得随意拉扯,扭曲身体搬运。
(5)如认定外伤出血后,根据伤口的部位、轻重程度,可分别或同时采取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法或止血带止血法,如有骨折,则采用木板等物予以固定。
(6)运送伤患者前,应检查伤者头、胸、腹、背及四肢的伤势,并给予适应的处理,如所处环境危险,应尽快脱离,否则就地抢救,搬运时注意伤员体位,避免再损伤。
五、伤害不同部位、状态的相应应急措施
1、外伤的急救、处理、搬运:
外伤出血后,根据伤口的部位、轻重程度,可分别或同时采取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法或止血带止血法,如有骨折,则采用木板等物予以固定。
1)包扎动作轻、快、准、牢,对暴露的伤口,尽可能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再午饭 扎。包扎不可过紧、过松,以防滑脱或压迫血管、神经,影响远端血运。
2)骨折固定时,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先进行呼吸心跳的急救,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固定骨折部位。
3)运送伤患者前,应检查伤者头、胸、腹、背及四肢的伤势,并给予适应的处理,如所处环境危险,应尽快脱离,否则就地抢救,搬运时注意伤员体位,避免再损伤。
4)现场处理后,尽快转送到附近医院。
2、现场心、肺、脑复苏:
施工现场出现电击、严重创伤、中暑、中毒等易引起心跳骤停的情况,及时抢救,对伤者复苏有重大意义。
1)判断心跳骤停症状
a.颈动脉博动消失;
b.意识丧失,呼之不应。
2)现场心肺复苏
a.呼救:一旦判断病人昏迷,就要呼救,他人协组打急救电话或叫救护车,本人就地抢救;
b.病人体位仰卧在硬地板或硬板床上。
3)心肺复苏法
a.打开气道,使病人颈部上抬使头后仰,保证呼吸道通畅;
b.人工呼吸,口对口吹气,注意胸部是否起落。
4)心外按摩,建立人工循环
用拳击心前区,拳距前胸20~30cm,向前胸猛击两下,有时即可恢复心跳。
5)胸外挤压
部位:胸骨中下1/3交接处,下压深度3~5cm,频率80~100/分。
双人操作:吹气与按压比为1:5,每4~5分钟检查一次颈动脉博动及自主呼吸是否恢复。
单人操作:每次按压15次,吹气2次,每4~5分钟检查一次颈动脉博动及自主呼吸是否恢复。
3、按压注意事项:
a.按压必须平稳,不规律进行,不能中断;
b.平常不能离开胸膛,不能猛压猛松,以免改变按压位置,或引起肋骨骨折;
c.双肩应在胸前正上方,平臂要与胸垂直,按压时身体不要前后摇摆。
胸部按压部位必须正确,否则不仅按压无效,反有危险。
4、电击伤的处理
1)诊断:
a.看电源种类、电压、触电时刻及当时情况;
b.表现为电击性休克、抽搐、昏迷、青紫、心率不齐、心跳停止。
c.并发症:伴有外伤、骨折、背髓受损者可见肢体瘫痪。
2)抢救:
a.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不导电的物体使患者脱离电源;
b.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压术;
c.对局部烧伤进行消毒包扎处理。
呼急救中心处理。
5、中暑的处理
1)诊断:因长时间的日光曝晒,或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出现大汗头晕、无力、口渴、眼花、心慌、四肢麻木、体温略升高,血压下降等症状。
2)抢救:发现中暑病人都应立即将其移到阴凉通风处。
a.轻度中暑:给予含盐冷饮,服十滴水或藿香正气水,休息后即可恢复。
b.高热型:重点是物理降温,用26~29℃温水或50%酒精全身擦浴,用电风扇吹风,头部大血管放置冰袋,静脉点滴生理盐水+氯丙嗪。
c.痉挛型:重点补充钠、静点5%或3%,抽搐者用10%水含氯醛10~20ml。
症状缓解后尽快送医院就医。
六、土方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预防措施
1)、施工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单独编制土方工程施工专项的施工方案。对于深基坑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2)、技术人员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单(书),组织相关施工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及人员进行学习和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3)、人工挖土时应保持2-3m的操作间距。
4)、机械挖土时不得损毁支护设施,机械作业范围不得有其他作业活动。
5)、坑(沟)边堆物、行走车辆应与坑(沟)边保护1m以上安全距离,堆物高度一般不宜超过1.5m。
6)、沿坑边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搭设供人员上下的梯道,夜晚应设红灯示警。
7)、沿坑边应设截排水沟,采用井点降水法时应注意地面沉降情况。
8)、当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生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应急措施
1)、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2)、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抢救组专业救护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3)、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现场医疗室医生或急救组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伤员。
4)、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5)、对在土方坍塌和建筑物坍塌死亡的人员,由企业及市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对伤残人员予以安置和对财产予以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七、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1、预防措施
1)、项目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配备义务消防队成员;义务消防队员应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
2)、消防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在相关场所布置各类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同时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性。
3)、安全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办公区的防火、防爆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专门场所,分类分库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仓库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仓库的一切电气设施应符合安全规程防爆破要求,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仓库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和管理储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6)、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装卸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7)、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得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进行明火及产生火花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