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公司尿素车间位于公司中西部,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车间现共有三套尿素装置:Ⅰ期水溶液全循环法尿素装置(1986)、Ⅱ期水溶液全循环法尿素装置(1992)、Ⅲ期意大利斯纳姆氨汽提尿素装置(2005),总生产规模为480kt/a。在生产中三台液氨缓冲槽、三台尿素合成塔及其他高压、中压、低压、真空浓缩等设备及与之相连接的含有液氨、气氨、各种浓度的甲溶液和氨水等对人体有害物质的任何一台设备或管道发生氨气泄漏,均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十六台高压泵及其他高压、中压、低压运转设备也有可能因电气设备出现故障而发生火灾;任何一台设备或管道超压运行、腐蚀减薄等也均可造成爆炸事故的发生。
2、危险性分析
(1)、氨为无色气体具有刺鼻的臭味,熔点为-77.7℃,沸点为-33.35℃。自燃点为651.22℃,爆炸下限为16%,爆炸上限为25%,最小引燃能量0.77mJ,易溶于水,与空气混合物遇火爆炸,遇热放出氨和氮化合物的有毒烟雾。
(2)、氨在空气中易形成爆炸性气体,氨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15.5-27.7%(体积)。氨与氢﹑甲烷﹑一氧化碳等易燃气体也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3)、空气中含氨达0.49mg/l时,能刺激眼睛,达1.2mg/l时,能引起咳嗽,当氨含量为0.2mg/l的环境下工作,短期内就能引起中毒,造成肺气肿。因此,国家规定在空气中允许最高氨含量为0.02mg/l。
(4)、人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20ppm,人吸入最低致死浓度(lol0):500ppm/s分钟。
(5)、人经眼接触700ppm引起刺激。眼接触液氨或液氨浓度氨气可致灼伤,皮肤接触液氨会立即引起冻伤,浓度为1%的气氨对皮肤有刺激,达到3%以上就能引起灼伤和起泡。。氨对黏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短期大量吸入氨气后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痰咳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误服氨水可致上腔食道灼伤。胸腹痛,呕吐,虚脱。可发生食道,胃穿孔。长期低浓度接触氨气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病状。
3、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施、器材及其分布
地点(岗位) | 防护用品名称 | 数量 |
压缩机岗位 | 灭火器 | 16具 |
压缩机岗位 | 充电式手电 | 1个 |
压缩机岗位 | 防毒面罩 | 3个 |
深度水解岗位 | 灭火器 | 2具 |
深度水解岗位 | 充电式手电 | 1个 |
深度水解岗位 | 防毒面罩 | 2个 |
Ⅰ期泵房岗位 | 灭火器 | 4具 |
Ⅰ期泵房岗位 | 充电式手电 | 1个 |
Ⅰ期泵房岗位 | 防毒面罩 | 3个 |
Ⅰ期泵房岗位 | 防化服 | 1套 |
Ⅰ期泵房岗位 | 空气呼吸器 | 1台 |
Ⅱ期泵房岗位 | 灭火器 | 4具 |
Ⅱ期泵房岗位 | 充电式手电 | 1个 |
Ⅱ期泵房岗位 | 防毒面罩 | 3个 |
Ⅱ期泵房岗位 | 防化服 | 1套 |
Ⅱ期泵房岗位 | 空气呼吸器 | 1台 |
Ⅰ期总控岗位 | 灭火器 | 4具 |
Ⅰ期总控岗位 | 充电式手电 | 1个 |
Ⅰ期总控岗位 | 防毒面罩 | 6个 |
Ⅰ期总控岗位 | 防化服 | 1套 |
Ⅰ期总控岗位 | 空气呼吸器 | 1台 |
Ⅱ期总控岗位 | 灭火器 | 4具 |
Ⅱ期总控岗位 | 充电式手电 | 1个 |
Ⅱ期总控岗位 | 防毒面罩 | 6个 |
Ⅱ期总控岗位 | 防化服 | 1套 |
Ⅱ期总控岗位 | 空气呼吸器 | 1台 |
Ⅲ期主控岗位 | 灭火器 | 2具 |
Ⅲ期主控岗位 | 充电式手电 | 1个 |
Ⅲ期主控岗位 | 防毒面罩 | 3个 |
Ⅲ期主控岗位 | 防化服 | 1套 |
Ⅲ期主控岗位 | 对讲机 | 1台 |
Ⅲ期主控岗位 | 空气呼吸器 | 1台 |
Ⅲ期现场岗位 | 对讲机 | 4部 |
Ⅲ期现场岗位 | 灭火器 | 4个 |
Ⅲ期现场岗位 | 充电式手电 | 3个 |
Ⅲ期现场岗位 | 防毒面罩 | 5个 |
Ⅲ期现场岗位 | 防化服 | 1套 |
Ⅲ期现场岗位 | 空气呼吸器 | 1台 |
成品分析 | 防毒面罩 | 1个 |
Ⅱ期分析 | 防毒面罩 | 3个 |
Ⅲ期分析 | 防毒面罩 | 1个 |
Ⅲ期框架 | 消防栓 | 3个 |
尿素控制中心 | 消防栓 | 3个 |
Ⅰ期总控岗位 | 漏氨报警器 | 1个 |
Ⅱ期总控岗位 | 漏氨报警器 | 1个 |
Ⅰ期泵房岗位 | 漏氨报警器 | 1个 |
Ⅱ期泵房岗位 | 漏氨报警器 | 1个 |
Ⅲ期主控岗位 | CO2灭火器 | 2 |
压缩机岗位 | 手推式干粉式灭火器 | 1 |
Ⅲ期现场二楼 | 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 | 2 |
Ⅲ期现场二楼 | 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 | 2 |
Ⅲ期现场二楼 | 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 | 2 |
Ⅰ期泵房 | 洗眼器 | 1 |
Ⅱ期泵房 | 洗眼器 | 1 |
Ⅲ期现场 | 洗眼器 | 1 |
4、确定应急级别
(1)(三级应急)
预警应急为可控制的异常事件或者为容易控制的突发事件。现场操作人员经过简单的应急救援培训即可完成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处置。
所发生的事故类型一般为:
①管线、充装站、液氨、阀门、法兰等发生可燃物质轻微泄漏;
②罐、槽、塔、泵、阀门、管道、法兰等因质量不好或安装不当而发生轻微泄漏;
③
④非关键装置发生停电、停水、停汽事件,但是未引起燃烧、爆炸、有毒物质泄漏扩散等危险化学品事故;
⑤发生小范围火灾,未造成人员中毒、伤亡;
⑥生产装置的控制系统出现故障;
⑦其他需要进行预警应急处置的事故(事件)。
(2)现场应急(二级应急)
生产装置区发生较大规模的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泄漏事故,但事故影响和危害性尚未超越本项目的边界,动用公司应急救援力量即可有效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公司所有应急救援力量进入现场应急状态。
所发生的事故类型一般为:
①发生液氨等有毒物质泄漏,但有毒气体的影响范围未超出本公司生产区边界;
②生产装置中的氨气、甲醇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泄漏,并发生较大范围的火灾;
③发生电气火灾,影响关键装置的运转;
④发生全局性的停电、停水、停汽(气)等突发事件,并间接引发一定程度的有毒物质泄漏、火灾事故;
⑤其他需要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事故或事件。
(3)全体应急(一级应急)
灾害性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和危害已经超出企业边界,需要当地政府等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提供援助,或发生重大区域性自然灾害事件,本公司应急救援力量需要紧密配合当地政府,完成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所发生的事故类型一般为:
①液氨发生失控性泄漏,有毒的氨气影响了周围社区;
②关键装置液氨储罐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③其他需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支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5、火灾的预防和控制
(1)、点火源的控制
为了预防火灾和爆炸,要严格管理危险物质和点火源。在生产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有以下八种:明火、高热物及高温表面、电火花、静电火花、摩擦与撞击、自行发热、绝热压缩、化学反应热及光线和射线等。
(2)爆炸极限
表1﹣1 尿素系统爆炸性气体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
物资名称 | 化学式 | 爆炸上限/%(v) | 爆炸下限/%(v) |
氢 | H2 | 74.2 | 4.1 |
氨 | NH3 | 27.4 | 15.7 |
硫化氢 | H2S | 15 | 5.3 |
为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尿素系统应严格将氨气等可燃气体的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为保证这一点,在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时,应根据可燃气体的燃爆危险性和其他理化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通风、置换、惰性气体稀释、检测报警等。
(3)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采取的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分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两个方面。
a.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
u 防止氨气等燃爆介质的积聚。一是避免和控制可燃介质的泄露;二是可以用通风的办法来降低燃爆物质的浓度,使它不达到爆炸极限。
u 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应严格控制以下8种着火源,即冲击摩擦、明火、高温表面、自燃发热、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光热射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