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影响枢纽运行,将进行Ⅱ级预警。立即通知枢纽调度中心,严格执行枢纽调度运用措施,同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并通知工程公司进行抢险,各应急救援队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
(3)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不影响枢纽运行,将进行Ⅲ级预警。水工分厂厂长立即组织人员排水处理和抢修故障设备,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6.3 预警结束
水力发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的可能性时,决定预警状态的解除。并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7 信息报告
7.1水力发电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379-63905499。
7.2 发生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事故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7.3 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7.4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8.1.1出现以下情况,则为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Ⅰ级分级
(1)进水塔遭受恐怖袭击。
(2)发生战争进水塔遭受袭击。
(3)库区发生强烈地震破坏进水塔。
(4)特大洪水蓄水位超过EL275m。
8.1.2出现以下情况,则为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1)进水塔内充水平压管道破裂或充水平压阀门损坏。
(2)进水塔水工建筑物损坏。
8.1.3出现以下情况,则为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Ⅲ级分级
进水塔EL184m廊道、EL189m廊道渗漏排水泵房排水泵损坏。
8.2 响应程序
8.2.1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进水塔内充水平压管道破裂或充水平压阀门损坏。
(2)进水塔水工建筑物损坏。
(3)进水塔EL184m廊道、EL189m廊道渗漏排水泵房排水泵损坏。
(4)特大洪水蓄水位超过EL275m。
(5)进水塔遭受恐怖袭击。
(6)发生战争进水塔遭受袭击。
(7)库区发生强烈地震破坏进水塔。
8.2.1如果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为Ⅰ级,该预案由局安委会组长宣布启动;如果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为Ⅱ级,该预案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如果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为Ⅲ级,该预案由水工分厂厂长宣布启动;
8.2.2各岗位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理。
8.2.3各应急小组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程序见附件3。
8.3 应急处置
8.3.1先期处置
当发现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查清事故突发原因及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向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
8.3.2应急处置
(1)如果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为Ⅰ级分级,要做好其他正常泄洪建筑物和金属结构设施的巡查及监视工作,根据抢险及事故情况做好人员撤离、疏散等准备工作,并报局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
(2)如果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为Ⅱ级分级,要立即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并启动进水塔泵房水泵,组织加装临时抽排水设施,抽排进水塔内渗漏水,同时组织人员抢修损坏设备,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用。
(3)如果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为Ⅲ级分级,应立即组织加装临时抽排水设施,及时更换损坏设备,尽快恢复进水塔内渗漏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8.4 应急结束
满足下列条件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1)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2)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3)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
(4)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时。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着手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经事故调查组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9 后期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现场的,应做出标志并做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救援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观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恢复现场工作秩序。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在上级应急救援机构领导下,水力发电厂对水淹进水塔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进水塔安全运行。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救援资源
相关应急救援资源由水工分厂生产人员根据极现场条件进行配备;所配备物品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
10.2 现场医疗救护
10.2.1 如果现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附录七规定的紧急救护法进行急救,同时通知局服务中心医疗室赶赴指定位置。
10.2.2 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
10.2.3 落水淹溺情况发生时,现场救援队应立即在现场组织互救,不能因等待而贻误抢救时机。互救时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不能轻易放弃。现场医务人员必须进行全面处理。
10.2.4 现场救援队视实际需要派医护人员将伤病员向洛阳、郑州的省、市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护送。
10.3 紧急安全疏散
当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确认进水塔可能出险并需要进行紧急疏散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令安排专人利用各种通讯手段通知进水塔内相关人员安全有序转移。
11 培训与演练
11.1培训时间
应急救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入厂人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培训。
11.2培训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和知识,应急救援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急救援组织中本人所承担的任务及各类事故救援技术,包括:
(1)防汛设施的使用;
(2)个人的防护措施;
(3)危险源的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7)熟悉现场疏散线路;
(8)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通过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 、"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11.3演练
应急处置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根据本专项预案的实际情况及季节特点,水力发电厂相关人员每年组织演练一次。
通过演习达到下列目的:
(1)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
(2)提高救援队伍实际救援能力,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
(3)检验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4)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5)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12 附则
12.1 本预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发电厂负责制定和解释。
12.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 附件
13.1应急救援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
13.2 相关支持文件
《地震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小浪底水利枢纽防汛预案》
《小浪底水利枢纽观测规范》
《水力发电厂泄洪系统应急救援专项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