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力发电厂”)所辖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小浪底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小浪底建管局(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突发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力发电厂所辖小浪底进水塔1号、 2号、3号电梯、小浪底1号、3号孔板洞中闸室电梯、小浪底坝顶控制中心电梯、小浪底地面控制中心电梯、小浪底4号电梯发生的安全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应急处理中必须严格按照 “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进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如下:
(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3)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4)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上述突发事故,可能产生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4 事件分级
4.1电梯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4.1.1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4.1.2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4.2电梯突发事故Ⅲ级分级
4.2.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4.2.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安 5043 5578 13503497072
副组长:肖 明 5848 5069 13598466287
肖 强 5819 5752 13939936988
石月春 5619 5090 13523008108
5.1.2 应急指挥办公室
主 任:刘连军 5056 5843 13838820062
副主任:李玉明 5476 5784 13613795915
5.1.3 各专业应急小组
组 长: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组长: 詹奇峰 5825 5723 13629803001
刘连军 5056 5843 13838820062
卢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李 安 5333 5372 13837995731
5.1.4 后勤保障组
组长: 李向涛 5606 5097 13849951101
副组长: 许 滔 5546 5065 13938818335
5.1.5 应急救援队
(1)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 长: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队长: 李 鹏 5409 5072 13939929229
赵 珂 5674 5351 18603797887
韩石成 5540 5075 13613882165
(2)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 长:卢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副队长:陈 伟 5799 5096 13653899049
张海蛟 5679 5181 13937916869
(3)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 长: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副队长:于永军 3176 5182 13503796602
王 琳 5815 5889 15937953355
(4)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
队 长:李 安 5633 5372 13837995731
副队长:屈曙光 5192 5866 13603960908
裘向勋 5857 5856 13703883906
(5)现场救援队:
消防队:119
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卫生室:5449 刘小宁 5289 3075 13938854811
5.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水力发电厂对外停电及厂用电全停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与外单位应急反应部门、机构进行联络,调动厂内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
(2)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向组长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在组长的指挥下分别指挥管辖部门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组长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5.2.2 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办公室执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力发电厂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电厂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建议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2.3 各专业应急小组职责
各专业应急小组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各专业应急小组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各成员按照管辖责任负责本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尽量将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5.2.4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的交通、后勤、警戒、现场疏散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及护理工作。
5.2.5 应急救援队职责
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救援队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现场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当队长不在时,行使队长的权利与义务。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水工分厂、发电维护分厂和运行调度分厂。
6.1.2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可能引发电梯突发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其预防措施如下:
(1)电梯维保检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进行电梯维护保养,防止因检查不到位或缺陷造成电梯事故。
(2)严格执行定期检验规定,并有检验合格证,确保电梯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附件符合规程规定。
(3)做好电梯使用人员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电梯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操作知识培训,提高处置能力,杜绝误操作事故。
(4)加强电梯管理,避免人为破坏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
(5)加强电梯电源管理,避免停电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
6.1.3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该室主任(值长),室主任(值长)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电梯突发事故影响到人身安全和紧急工作时,将进行Ⅱ级预警。立即汇报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做好被人员被困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抢修,确保无人员伤亡和短时间内恢复设备正常运用。
(2)电梯突发事故不影响人身安全和紧急工作时,将进行Ⅲ级预警。电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6.3 预警结束
水力发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电梯突发事故的可能性时,决定预警状态的解除。并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7 信息报告
7.1水力发电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379-63905499。
7.2 发生电梯突发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事故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7.3 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7.4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8.1.1出现以下情况,则为电梯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1)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2)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8.1.2出现以下情况,则为电梯突发事故Ⅲ级分级
(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8.2 响应程序
8.2.1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3)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4)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8.2.2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Ⅱ级,该预案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Ⅲ级,该预案由电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宣布启动;
8.2.3各岗位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理。
8.2.4各应急小组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程序见附件3。
8.3 应急处置
8.3.1先期处置
当发现电梯突发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查清事故突发原因及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向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要对全厂停电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
8.3.2应急处置
(1)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Ⅱ级分级,要立即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做好被困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抢修,确保无人员伤亡和短时间内恢复设备正常运用。
(2)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Ⅲ级分级,电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8.4 应急结束
满足下列条件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1)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2)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3)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
(4)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时。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着手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经事故调查组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9 后期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现场的,应做出标志并做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救援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观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恢复现场工作秩序。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在上级应急救援机构领导下,水力发电厂对电梯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电梯安全运行。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救援资源
相关应急救援资源由电梯管理责任部门生产人员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配备;所配备物品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
10.2 现场医疗救护
10.2.1 如果现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附录七规定的紧急救护法进行急救,同时通知局服务中心医疗室赶赴指定位置。
10.2.2 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
10.2.3 现场救援队视实际需要派医护人员将伤病员向洛阳、郑州的省、市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护送。
11 培训与演练
11.1培训时间
应急救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入厂人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培训。
11.2培训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和知识,应急救援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急救援组织中本人所承担的任务及各类事故救援技术,包括:
(1)消防器材的使用;
(2)个人的防护措施;
(3)危险源的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7)熟悉现场疏散线路;
(8)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通过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 、“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11.3演练
应急处置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根据本专项预案的实际情况及季节特点,水力发电厂相关人员每年组织演练一次。
通过演习达到下列目的:
(1)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
(2)提高救援队伍实际救援能力,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
(3)检验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4)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5)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12 附则
12.1 本预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发电厂负责制定和解释。
12.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 附件
13.1 应急救援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