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厂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性事件)管理工作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依据不同的原则进行。遵循“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快速反应、依法办事”的方针,快速处置,缩小影响,控制局面,稳定职工队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将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分级负责原则。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行政管理部牵头接谈、相关职能部门主谈,涉访部门劝返,行政管理部维护秩序”的现场处置工作格局。
(2) 预防为主原则。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有关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3)教育疏导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4)快速反应原则。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5)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解决职工及周围居民反映的问题;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来访接待程序,及时果断处置突发性事件,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风险的来源、特性
我厂可能存在劳资纠纷、各方面的利益冲突,或因住房、就业、企业内部改革、离退职工待遇偏低等问题。
3.2 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因上述纠纷等因素可能导致群体性上访、聚集、围堵、滋事等突发事件,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4 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应急预案等,对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级:
4.1 重大突发性事件
参与人数在100人及以上、500人以下的。
4.2 较大突发性事件
参与人数在15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
4.3 一般突发性事件
参与人数在5人及以上、15人以下的。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我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副厂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成 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5.1.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及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厂办公室主任担任,安监部、设备部负责人任副主任。
5.1.3突发事件发生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稳定生产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物资供应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分别为:
1.抢险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生产工作组
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3.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4.安全保卫工作组
主任:安监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医疗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6.物资供应工作组
主任:物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7.善后处理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 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突发性事件管理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大唐江苏省公司有关
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建立我厂突发性事件管理工作指挥体系。
(2)制定我厂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检查预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及时向大唐江苏省公司报告发生在我厂突发性事件处置的实时进展情况。
(4)督导、协调、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
(5)协调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共同处置我厂管理单位的突发性事件。
(6)其他需要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的职责。
5.2.2 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我厂管理单位突发性事件处置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控制事态发展。
(2)负责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3)根据事态严重程度,报请我厂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确定突发性事件
处置牵头部门,成立突发性事件处置的现场办公组和非现场办公组。现场办公组负责突发性事件现
场的协调、指挥,并及时向非现场办公组反馈事态进展情况,非现场办公组应与现场办公组实时沟
通信息,并将现场反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
5.2.3 各部门职责
(1)确保在制定政策时注意兼顾各方面利益,在执行政策中杜绝出现偏差。
(2)对工作中出现不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分析预测可
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及时处理或上报,避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3)加强对职工尤其是离退休职工、生活困难职工、下岗待岗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其思想
动态,尽可能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
(4)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对待职工的信访和上访,尽可能将职工反映的问题解决在我厂
内部。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我厂各部门通过信访系统了解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将信息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应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处置,必要时向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 应急办公室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根据事态的可能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