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事故发生后,生产运营部应立即向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中电新能源报告。
4.2.3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2.4 应急值班室在接报后立即向生产运营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2.5 生产运营部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并向专项领导小组汇报。
4.2.6 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进驻应急指挥中心,分析事故情况并行使应急指挥职责,同时报告HSE(安健环)部。
4.3 分级响应
4.3.1 Ⅰ、Ⅱ级响应
4.3.1.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启动应急预案,指令风场启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驻应急指挥中心,开通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就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作出决策和部署。
4.3.1.2 生产运营部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
(4)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海林市政府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3.1.3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
(1)启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生产运营部的指令、公司应急预案及有关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2)事故信息及时上报生产运营部。
(3)转移周围人员和物资,紧急处置或转移危险品.
(4)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调整运行方式,隔离事故设备系统,并立即组织设备抢修,最大限度地恢复生产。
(5)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及时上报生产运营部。
4.3.2 Ⅲ级响应
4.3.2.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启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指令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和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增援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率领成员进驻应急指挥中心,开通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就设备事故应急处理作出决策和部署。
4.3.2.2 生产运营部
(1)启动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指令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及时向应急值班室和应急演练指挥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协调、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保持与应急值班室、现场应急指挥部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事故的相关信息。
4.3.2.3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
(1)尽最大努力抢救受困人员。
(2)启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生产运营部的指令、公司应急预案及有关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3)事故信息及时上报生产运营部。
(4)转移周围人员和物资,紧急处置或转移危险品.
(5)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调整运行方式,隔离事故设备系统,并立即组织设备抢修,最大限度地恢复生产。
(6)请求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7)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及时上报生产运营部。
4.3.3 Ⅳ级响应
4.3.3.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启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指令各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和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增援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率领成员进驻应急指挥中心,开通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就设备事故应急处理作出决策和部署。
4.3.3.2 生产运营部
(1)启动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指令各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及时向应急值班室和应急演练指挥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协调、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保持与应急值班室、现场应急指挥部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事故的相关信息。
(5)联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4.3.3.3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
(1)尽最大努力抢救受困人员。
(2)启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生产运营部的指令、公司应急预案及有关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3)事故信息及时上报生产运营部。
(4)转移周围人员和物资,紧急处置或转移危险品.
(5)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调整运行方式,隔离事故设备系统,并立即组织设备抢修,最大限度地恢复生产。
(6)请求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7)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及时上报生产运营部。
4.4 应急措施
4.4.1应急处置
4.4.1.1风电机发生危及设备安全的故障时,应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停机。
4.4.1.2箱式变压器发生危及设备安全的故障时,应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停机。
4.4.1.3线路发生危及设备安全的故障时,应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停机。
4.4.1.4现场抢险组:迅速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对设备或系统展开抢修,防止事故的扩大或蔓延。
4.4.1.5发生设备事故时,公司领导以及各职责部门及时赶到抢修现场,指挥、协调抢修工作,处理抢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4.4.1.6发生重特大设备事故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统一指挥和调度公司系统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并视情况请求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应急求援,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专业分析,制定防止次生事故、衍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提出下一步稳定生产计划。
4.4.1.7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和联系,协同并进,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4.1.8事故备品组应迅速落实事故备品储备情况,落实型号、规格,并将事故备品迅速运送到现场。
4.4.1.9在抢修过程中要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可能造成的伤害的形式有:触电、烫伤、跌伤、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
4.4.1.10要同时注意天气变化对设备或人员造成的影响,要防冻、防高温以及落实防火。
4.4.2扩大应急响应
本预案对设备事故急处置工作进行了概括性的说明,若在设备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者火灾,应按相关的人身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进行紧急处理,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5 应急终止
4.5.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急处置终止:
4.5.1.1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达到应急终止条件,包括: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隐患基本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4.5.1.2 应急指挥中心确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确认报告。
4.5.2 终止程序
4.5.2.1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处置达到终止条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4.5.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得到确认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处置终止,报告生产运营部。
4.5.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未得到确认时,继续进行应急处置。
5. 后续工作
5.1 后期处置
5.1.1 设备事故抢修结束后,应对抢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确定抢修的质量和效果,并将验收情况向应急指挥部进行汇报,由指挥部统一研究后,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指挥部认为抢险工作已经结束,抢险工作小组应对抢险队员人数、工器具进行清点,撤离现场。运行人员对系统进行恢复工作,对抢修后的设备进行启动运行,观察运行工况。
5.1.2 在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操作失误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
5.1.3 事故或事件调查
5.1.3.1生产运营部负责事件的调查。
5.1.3.2调查的内容: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造成的损失、人员的责任。
5.1.3.3调查的方法:召开分析会、现场取证、人员谈话、技术分析。
5.1.3.4调查的目的: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