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2)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2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附件: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附件
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1. 台风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1.1 Ⅰ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防御响应:
(1)热带气旋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登陆时中心风力达到16级以上)。
(2)热带气旋对交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已经达到Ⅱ级预警标准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1.2 Ⅱ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防御响应:
(1)热带气旋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登陆时中心风力达到14级以上)。
(2)热带气旋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已经达到Ⅲ级预警标准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1.3 Ⅲ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防御响应:
(1)热带气旋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登陆时中心风力达到12级以上)。
(2)热带气旋对交通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已经达到Ⅳ级预警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1.4 Ⅳ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防御响应:
(1)热带气旋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登陆时中心风力达到10级以上)。
(2)热带气旋已经对交通运输安全及生产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2.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2.1 Ⅰ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防御响应:
(1)国家气象部门发布暴雪Ⅰ级预警,且影响范围涵盖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分地区。
(2)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交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达到Ⅱ级预警标准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2.2 Ⅱ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防御响应:
(1)国家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或冰冻Ⅱ级预警,且影响范围涵盖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分地区。
(2)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达到Ⅲ级预警标准但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2.3 Ⅲ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防御响应:
(1)国家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或冰冻Ⅲ级预警,且影响范围涵盖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分地区。
(2)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达到Ⅳ级预警标准但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2.4 Ⅳ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防御响应:
(1)国家气象部门发布暴雪Ⅳ级预警,且影响范围涵盖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分地区。
(2)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上述灾害未达到Ⅳ级预警标准但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3. 其他极端天气参照执行的防御响应启动条件3.1 Ⅰ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防御响应:
(1)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冬季大风影响,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1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风暴潮达到以下情况:对已在使用按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11)》核定的四色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验潮站将达到当地红色警戒潮位。对仍在使用按照《警戒潮位核定方法(GB/T 17839-1999)》核定的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
(3)海冰达到以下情况之一: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105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达到45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5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
(4)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00厘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
(5)汛情达到以下情况之一: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6)极端恶劣天气对交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达到Ⅱ级预警标准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3.2 Ⅱ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防御响应:
(1)寒潮达到以下情况: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气温大幅下降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2摄氏度以下。
(2)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3)冬季大风:12小时内可能受冬季大风影响,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风暴潮:对已在使用按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11)》核定的四色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验潮站将达到当地橙色警戒潮位。对仍在使用按照《警戒潮位核定方法(GB/T 17839-1999)》核定的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不含)-80厘米的高潮位。
(5)海冰达到以下情况之一: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90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达到40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0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40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
(6)海啸: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50厘米-2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
(7)汛情达到以下情况之一: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8)极端恶劣天气对交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达到Ⅲ级预警标准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3.3 Ⅲ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防御响应:
(1)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气温明显下降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摄氏度以下。
(2)预计未来48小时我国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9~10级大风天气。
(3)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将出现强沙尘暴天气。
(4)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浓雾天气。
(5)24小时内可能受冬季大风影响,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可达9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6)风暴潮达到以下情况:对已在使用按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11)》核定的四色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验潮站将达到当地黄色警戒潮位。对仍在使用按照《警戒潮位核定方法(GB/T 17839-1999)》核定的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或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同时此验潮站风暴潮增水达到120厘米以上。
(7)海冰达到以下情况之一: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75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达到35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35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3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
(8)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00厘米-15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
(9)汛情达到以下情况之一: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10)极端恶劣天气对交通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达到Ⅳ级预警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3.4 Ⅳ级防御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防御响应:
(1)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将出现较明显大风降温天气。
(2)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市、区)将出现沙尘暴天气。
(3)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雾天气。
(4)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霾天气。
(5)24小时内可能受冬季大风影响,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6)风暴潮达到以下情况:对已在使用按照《警戒潮位核定规范(GB/T 17839-2011)》核定的四色警戒潮位值的地区,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验潮站将达到当地蓝色警戒潮位。预计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将登陆我国沿海地区,或在离岸100公里以内(指热带气旋中心位置)转向(或滞留),即使受影响岸段潮位低于蓝色警戒潮位。
(7)海冰达到以下情况之一:辽东湾浮冰外缘线达到60海里;黄海北部浮冰外缘线达到25海里;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25海里;莱州湾浮冰外缘线达到25海里。且浮冰范围内冰量7成以上,预计海冰继续增长。
(8)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50厘米-1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
(9)汛情达到以下情况之一: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10)对交通运输安全及生产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极端恶劣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