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所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是项目部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
项目部可能会发生大面积油、油漆泄露;管道冲洗酸碱废液等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排放;放射源卡壳、脱落、丢失;施工废水超标排放、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下水道或地下污染河流、水源地;生活及工业垃圾未按规定处理,私自焚烧等。因而常见的环境污染事件类型有: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放射线等事故。
表2.1-1 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可能发生的后果
序号 | 风险来源 | 特性 | 危险因素分析 | 严重程度 | 影响范围 |
1 | 水环境污染事件 | 化学性 | 管道冲洗酸碱废液等的排放、因设备机械故障或人员操作不当 | 污染土地、水体,危害人身健康 | 地下水源及地表水 |
2 | 生态破坏事件 | 物理性 | 施工占地未及时恢复,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 水土流失、气候变坏、洪水泛滥 | 区域周边环境 |
3 | 有毒气体扩散事件 | 化学性 | 火灾、爆炸、人员操作不当,焚烧有害物质和垃圾 | 污染大气 | 周边空气环境 |
4 |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污染事件 | 化学性 | 因设备故障或人员操作不当 | 污染土地、危害人身健康 | 存储及使用区域 |
5 | 辐射事件 | 物理性 | 机械故障或人员操作不当,意外丢失或被盗 | 大面积辐射或致人死亡 | 存储及使用区域 |
表2.2-1 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
事件分级 | 分级标准 |
一级(特别重大) | (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二)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四)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五)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六)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七)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
二级(重大) | (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二)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四)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五)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六)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七)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
三级(较大) | (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二)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四)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五)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六)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七)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
四级(一般) | (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二)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四)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五)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六)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
五级(轻微) | (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轻伤的; (二)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三)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
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组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是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决策指挥机构。
项目部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处置工作,成员如下:
指 挥 长:项目经理
副指挥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
成 员:工程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设备物资管理部主任、商务合同部主任、财务资金部主任
主要职责:
(1)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汇报事件及应急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
(2)决定启动和终止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3)领导、指挥机械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抢救和恢复工作;
(4)研究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部署等工作。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包括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救援组
组 长:项目生产经理
成 员: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管理部主任、设备物资管理部主任、职工医院院长、各工区负责人
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负责现场营救伤员,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项目分管物资保障经理
成 员:工程管理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财务资金部主任、设备物资管理部主任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所需物资、设备以及车辆的供应;负责应急用电、通讯、供水;保障应急救援资金。
(3)善后处理组
组 长:项目书记
成 员:综合管理部主任、商务合同部主任、工区负责人、作业队伍负责人
职责:负责受伤人员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伤亡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负责伤亡赔偿洽谈以及死亡人员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产等基本功能;负责后期环境恢复。
(4)事故调查组
组 长:项目安全总监
成 员: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管理部主任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配合外部事故调查组。
4.1.1 项目部根据2.1环境污染事件分析结果,开展以下风险监测工作。
表4.1-1 环境污染监测
序号 | 风险来源 | 监测方法 | 监测范围 | 监测频次 | 责任部门或人员 |
1 | 生活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 人工取样,报送水质检测机构 | 水质排放区域 | 每季度检测一次 | 安全环保部 |
2 | 放射性物质及危险化学品泄漏 | 设备检测与人工检测相结合(相关气体检测仪和射线报警器进行报警) | 探伤作业场所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区 | 实时监测 | 设备或区域负责人 |
4.1.2 风险监测部门或人员发现风险超出可控范围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上报至项目部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上报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结合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黄色(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橙色(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红色(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项目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报送的信息,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确定预警级别,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收集到的有关预警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即刻进入预警状态,并采取以下预警措施:
(1)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2)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3)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4)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5)责令应急救援工作组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6)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项目应急办公室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变化情况,报请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5.1.1 项目部发生四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后,项目经理应立即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5.1.2 信息报送同时,立即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实施应急救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信息。
5.1.3 上报的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准确、及时。
5.1.4 报告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过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及采取应急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科学的救援方案(通用应急处置措施见表5.2-1),全面领导现场救援工作。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表5.2-1 通用应急处置措施
序号 | 风险来源 | 处置措施 |
1 | 水环境污染事件 | 1.切断和控制污染源; 2.利用化学反应或物理化学作用对污染水进行处理。 |
2 | 生态破坏事件 | 1.停止生态破坏行为; 2.采取相应措施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 |
3 | 有毒气体扩散事件 | 1.切断和控制气体泄漏点; 2.疏散周围人员,明确疏散的方式和路线; 3.拉设警戒线和警示标识,周边道路隔离、交通疏导或管制。 |
4 |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污染事件 | 1.切断或控制污染源; 2. 疏散周围人员,明确疏散的方式和路线; 3.中和泄漏物,做好有毒有害物质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 4.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 |
5 | 辐射事件 | 1.对于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被抢的事件 (1)向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联系射线装置和放射源厂家或其他有能力的机构搜寻放射源。 2.对于放射性物质泄露事件 (1)迅速安排受照人员远离放射源,并实施医学检查或在指定的医院救治; (2)对泄漏现场设立警戒区,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对现场进行保护。 |
当环境污染无法控制时,由环境污染现场应急指挥部请示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级别达到Ⅰ级时,向业主、上级单位请求救援。
当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危险消除时,由应急指挥部现场验证、确认后,下达应急状态解除令,解除现场警戒。
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开展救援工作,第一时间救治伤者,设置警戒区域,防止事件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