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及处理程序
1、幼儿园如有传染病、群体卫生事件发生,必须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立即向疾控中心、教育局和乡教委报告。
2、幼儿园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传染病(群体卫生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人数。病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变化,幼儿园仍作补充报告。
(二)、指挥机构和职责
1、中心园长任总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作出启动应急预案决定。
2、分管村级园长为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调查和善后等工作。
3、指挥组成员有:所有教学、保健教师。
(三)、现场应急处置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指挥部根据传染病类型,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工作。
3、确定由保健老师组织调查,保留原始资料(现场原始照片、文字等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
4、立即送病人隔离,有效控制疫情。
5、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体教师会议,通报时间情况,稳定人心。
6、及时求得当地公安的协助,作好幼儿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7、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传染病的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家长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迅速、严格、彻底全面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9、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接待,加强门卫的管理,不得把无关人员放进幼儿园。
10、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消息,共同维护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