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工程技术人员了解电气安全知识,按照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工作,可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立即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是能否救活触电者的关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李成立(工区主任)
副组长:马堆生(支部书记)、樊进强(机电主管)
成员:范小春(机械队长)、郑和德(安检主任)、李显长(医生)、谢旭东(应急车驾驶员)、值班调度
(一)组长职责:
1、对工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2、应宣传、贯彻执行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制度。
3、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贯彻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5、定期听取安全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6、负责审批隧道防止坍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7、组织大型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加强 。
8、组织发生坍塌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并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副组长职责:
1、在组长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各项安全工作,对工区施工生产的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条例,负责制定和落实隧道防止坍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不违章指挥,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4、制止违章作业。
5、坚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 。
6、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并领导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上报,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三)成员职责:
1、在工区领导下,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措施。
2、对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3、当发生坍塌事故时,在应急小组领导的指挥下,进行各种抢险救援工作,积极参加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
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应综合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除对从事电气工作的专业人员应专门进行培训、教育和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外,每一个人都应遵循防止电气事故的基本措施。
1、加强 ,人人重视安全,防止麻痹思想。
2、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3、电源电压必须与电器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电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4、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移动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操作人员应负责照顾,以免损坏导致触电事故。
5、凡带电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带电作业应有人防护,一个人不得单独带电作业。
6、电气装置掉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7、电器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等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时,才允许正式工作。
8、漏电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它液体灭器泼浇。
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对症采取人工紧急救治。但在触电者未脱离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发生再触电。
10、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11、所有电气设施都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应及时处理。
12、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但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能采用一些设备接地,一些设备接零。
13、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允许,其它人员不准随意开箱拉、合线路闸刀,以防造成事故。
四、应急处理措施:
1、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若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就在出事地点附近,应立即将闸刀开关拉开,将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若开关太远,可以用绝缘物将电源线挑开;若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绝缘物插垫如其身下,以割断触电电源;对高压设备上的触电者,应立即通知相应的管理部门迅速停电。
切断电源后,人体肌肉不再受电流刺激,立即放松,触电者将自行摔倒,因而要采取防止摔伤的措施。夜间抢救时,还应考虑照明问题。
2、对症抢救
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迅速移至干燥通风场所,使其仰卧,并将上衣和裤带放松,排除妨碍呼吸的因素,然后,迅速鉴定触电者是否有心跳、呼吸。可用耳朵贴近触电者胸部听是否有心跳,或者手摸颈动脉或腹沟处的股动脉,看有无缚动;用薄纸放在触电者鼻孔处,检查是否还有呼吸。
(1)若心跳、呼吸尚存,但心悸恶心、四肢发麻、全身无力,应将触电者抬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地方,让他慢慢恢复,但要严密观察,若出现呼吸与心跳不规则,应迅速抢救;
(2)触电者呼吸停止,但心跳停止,应迅速采用胸外心脏挤压。其顺序是做一次口对口呼吸后,再做四次胸外心脏挤压。
(3)触电者呼吸尚存,但心跳停止,应迅速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抢救。
(4)若触电者呼吸、心跳都已停止,需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其顺序是做一次口对口呼吸后,再做四次胸外心脏挤压。
(5)在抢救过程中,若症状有所好转,可稍停片刻,严密观察触电者能否自己恢复,倘若不能,应继续抢救。在为见明显死亡症状前,不能放弃抢救,死亡症状仅能有医生来判断。
3、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目的是用人工方法使气体有节奏地进入和排出肺部,供给病人体内所需的氧气,排出二氧化碳,逐步恢复和维持正常的呼吸功能。具体方法是:将病者头偏向一边,清除口中杂物,抢救者一手捏病人鼻子,另一只手掰开病人的口,使头部尽量后仰。抢救者自己深呼吸后,紧贴病人的口吹气,使其胸部扩张,接着放松口鼻,使其胸部自然缩回呼吸,不断重复进行,每分钟约14~16次;对儿童吹气量要少,且不捏鼻孔,每分钟约18~24次。
4、体外心脏挤压法
目的是用人工方法有节奏地挤压心脏以代替其自然收缩,维持病人的血液循环,逐步恢复自然心跳。具体方法是:抢救者以一只手掌根部按于病人胸骨下二分之一处,即中指尖对准起颈部凹陷的下缘,另一只手叠于其上,肘关节伸直,靠抢救者上身的重量,向脊柱方向压迫胸骨,使之下陷3厘米左右,随即放松,让胸骨自行弹起。如此有节奏地挤压,保持每分钟60~80次,直至病员自行恢复功能为止。
5、现场采取应急救措施后,立即将伤员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五、成立电气伤害事故调检处理小组:
1、 对一般事故由工区事故调查小组进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同时做好记录、总结施工中的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对相关责任人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做好相关善后工作事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若为重大或特大事故,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法律及条例的规定,立即上报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等待上级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处理,同时配合做好相关善后事宜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