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程序是为了确定本分厂的压力容器(设备)爆炸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并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环境影响。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本分厂区域内有可能发生压力容器设备爆炸的紧急情况。
3. 职责
1、安全生产调度科在分厂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结合公司生产安环部负责定期对分厂内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发生爆炸时组织救护工作,以及与消防、医疗等单位紧急联系,组织抢救工作。
2、机械、电气两点检作业区督促辅助、仪电及其它作业区用户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隐患,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3、机械点检、电气点检两作业区负责对压力容器设备及相应的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相关部门整改完成,并通报安全生产调度科和分厂安全委员会。
4. 工作程序
4.1 应急准备(预防措施)
a) 安全生产调度科(分厂及公司——安全委员会协助)协助分厂办公室负责对压力容器设备的维保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增强其自防、自救能力。
b) 安全生产调度科对消防器材及设施定期检查其数量及完好性,并进行合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c) 机械点检作业区负责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和记录,发现隐患,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d) 电气点检作业区负责每半年定期组织一次对主要电器设施、电路干线的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应记录,以减少隐患。
4.2 应急响应
a) 爆炸发生时,发现人员应根据发生的情况,迅速做出判断,是否先将此信息传递给分厂、公司的安全委员会负责人,或者直接向消防队和救护中心报警。
内部报警电话:分厂 5223、5227、5217
公司 5112、5113、5114、5115、5116 (安全科)
外部报警电话:消防报警 119 ; 救护中心 120
b) 爆炸发生时,设备管理负责人设备厂长(助理)、机械、电气点检作业长、当班调度长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下令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c) 安全委员会临时负责人:当班调度长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4.3 纠正与完善
a) 事故发生后分厂安全委员会和安全生产调度科(其他部门协助)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将事故分析与处理报告通报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b) 由安全生产调度科组织对本程序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5附件:
调度室做好相应救护应急记录;
设备部门作出相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