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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8月14日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抢险工作的有序进行,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峄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以及城市和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领导小组和电力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其中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辖范围内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电力调度机构指挥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

1.4.3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要用户恢复供电。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区电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区供电局组成。

2.2组织机构

峄城区重大供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指挥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

区政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组成单位:

区供电局

区公安局

区消防大队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交警大队

区卫生局

重大供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区供电局。

2.3职责

2.3.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接受地方政府、枣庄供电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就电网应急处置工作请求枣庄供电公司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峄城区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峄城区电网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6)宣布峄城区电网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7)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8)发布相关信息。

2.3.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监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根据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每年审核修订本预案;

(5)掌握峄城电网事故应急机构、抢修队伍、抢修措施、抢修物资准备情况,每年组织一次电网事故演习;

(6)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电力调度机构

2.4.1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4.2电力调度机构在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尽可能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城市的电力供应;

(4)组织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执行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及时汇报电网运行状态等重要信息;

(7)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5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在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2.5.1分析判断电网设备故障原因,制定设备抢修“三大”措施;

2.5.2组织电网设备抢修工作,以最短时间安全顺利恢复电网设备运行。

2.5.3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执行本预案规定;

2.5.4监督事故抢修工作中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5营销部门在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2.5.1安排好客户停电和恢复电力供应工作。

2.6物资部门在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2.6.1储备电网抢修设备、物资,建立设备、物资和配件台帐;

2.6.2做好电网抢修物资供应。

3事件分级

3.1事件分级

3.1.1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状态等级。

3.2预警状态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进入大面积停电预警状态:

(3)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峄城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3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网40%及以上,5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3.3应急状态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进入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

(1)峄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2)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30%及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省电网50%及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及以上,对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10%及以上,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应急响应

4.1事件报告

4.1.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力调度机构立即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

4.1.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大面积停电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4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之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政府、枣庄供电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预警控制

4.2.1在预警状态下,所属各单位、部门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4.2.2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系统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特殊时期限电方案,严格落实限电措施。

4.2.3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保证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临时中止电力市场交易等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网调度纪律,执行电力调度指令,正确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2.4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负荷基本恢复供电;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3事故抢险

4.3.1发生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4.3.2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请求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4电网恢复

4.4.1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之后,要尽快恢复电网供电。

4.4.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优先恢复变电所用电源。

4.4.3在对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

4.4.4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要求恢复用电。

4.5应急救援

4.5.1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5.2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系统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参入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

4.6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系统各部门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制订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5.1.2有关部门应督促各类电力用户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订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政府机关、医院、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重点防汛部位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5.2装备保障

5.2.1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5.2.2应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5.3人员保障

5.3.1应结合应急工作需要,组织电力生产、管理、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3.2落实设备专业抢修人员。

6汇报、宣传、培训和演习

6.1汇报

将电网应急预案涉及到的用户向政府做好汇报,对需要组织、协调的问题给予支持。

6.2宣传

6.2.1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应急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6.2.2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6.3培训

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4演习

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大面积停电联合演习。演习邀请重要用户参加,以加强电网和用户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7信息发布

7.1发生大面积停电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公共媒体,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未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大面积停电信息。

7.2应急领导小组应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公众进行通报。

8后期处置

8.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除按照国家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应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8.2改进措施

8.2.1大面积停电之后,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8.2.2应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8.3保险理赔

重特大事件发生后,凡已进行财产及人员保险的,及时联系保险机构进行现场勘验,按规定程序做好理赔工作。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以及电网发展和管理体制变化,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峄城区重大供电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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