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实例>> 电力>>正文

突发停电应急处置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19日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办公中心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  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       总指挥: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工程值班班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       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   工程抢险组:值班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   后勤支援组:客户服务中心和秩序维护部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  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突发停电应急事件预警。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工程部、秩序维护部)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  应急响应程序:

1、       当Ⅳ级突发停电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的指挥和调遣。

2、       应急处置原则:

2.1  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2  注重引导受影响客户,全力控制局面。

2.3  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3  基本应急响应

3.1 市电停电(含市电故障停电):

3.1.1当发现行政办公中心电力供应中断时,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立即向供电局客服务人员联系,确认是否属市电停电及停电回路、停电持续时间,同时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3.1.2当属短时(瞬间)停电时,按照供电局或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具体指示执行。

3.1.3当属大范围、较长时间停电时,工程值班人员按操作规程的倒闸工作要求进行操作倒闸;工程组应对楼宇的公共走道、疏散通道等部位的应急照明进行检查是否能正常工作。若无应急照明或应急照明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安排人员提供临时照明。在公共信息公告牌上发布通知向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进行告示,做好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解释工作,工程值班人员应启动应急发电机,提供应急照明。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一些重要单位(如信息中心\机要局等),应尽量为其提供临时用电。

3.1.4当属限负荷供电造成局部区域供电分支回路拉闸断电时:首先向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提前发放通知,并把限电负荷要求向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说明清楚做好沟通;在拉闸断电前5分钟对受影响区域内的重要客户进行核查,确认该区域所使用的重要设备已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后方可断电;若在晚上还需向重要区域的客户提供临时照明。

3.2区域供电故障停电:

3.2.1工程部应安排维修人员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受影响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如维修人员先把停电区域的总开关断开,待电力恢复后,再逐一合上,以免突然供电损坏设备或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3.2.2如因设备或线路故障(短路)引起供电回路停电,应在排除故障后才能恢复供电。但要立即启动应急发电机,提供应急照明,保障消防安全监控系统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供电需要。

3.2.3后勤支援组在公共信息公告牌上发出通知向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进行告示,做好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解释工作,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一些重要客户(如信息中心\机要局等),应尽量为其提供临时用电。

3.2.4如设备或线路的电气联络部分发热、发红,不能继续运行时,应设法将负荷倒换至其它设备线路供电或者降低负荷,并继续观察,采取相应措施。

3.2.5低压配电盘母线及其引出线故障时,应将故障母线隔离,然后设法对受影响的部分恢复送电。

3.3在停电期间:

3.3.1如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时,参照《电梯困人及电梯故障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3.3.2对人员密集场所如收费窗口等重要经济部位派出应急巡逻秩序维护人员,防止刑事(治安)案件、哄抢物品、群体闹事等事件发生。

3.3.3对停电区域内的公共部位派出应急巡逻秩序维护人员加大巡逻力度,防止刑事(治安)案件、哄抢物品、等事件发生,必要时向受困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提供协助。

3.3.4事故处理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采取妥善处置方式,力争将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4、 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客户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四、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五、  后期处置:

1、   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2、   客户服务中心应配合行政财务人员对事故中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或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

3、   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   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