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高效、有序地处理疆源兴光伏一电站有限公司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事件特征
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包含系统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厂内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光传输设备及光纤线路故障。可能造成厂内生产调度电话中断以及与省调、地调通信中断——包括系统调度通道、远动数据网通道、电能计量通道、脱硫数据监测通道、调度生产信息网通道、电力行政程控通道、调度电视会议系统等故障。
引发故障原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雷击等)。
(2)调度通信机房的主要设备、线路或供电系统出现严重故障。 (3)调度通信机房发生火灾。
3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谷岩
成员: 刘斌、万宏宝、张建坤、别尔德汗、刘红斌
3.2职责
3.2.1运行组负责人的职责:负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指挥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3.2.2技术组负责人的职责:负责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2.3安全监督组负责人的职责:监督、协调解决事故处理中的安全问题。 3.2.4运行人员的职责:负责通信异常时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
3.2.5通信专业人员的职责:负责检查通信通道及设备的连接运行情况,组织消缺;负责厂内通讯系统畅通;负责与省电力通信调度、公网服务商、设备厂家联系。
3.2.6安全监督人员的职责:监督事故处理期间安全措施到位,完成事故原因调查、事故责任分析、事故报告终结等工作以及善后处理。
4 应急处置
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报警: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4.2.2响应:值长立即指挥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并通知技术组、安全监察组成员迅速进行处理。运行人员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处理。
4.2.3救援:技术组、安全监察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通信人员立即进行检查和现场抢修。安全监督人员监督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扩大:异常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应启动《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通信专业人员尽快到达现场,立即检查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情况。
4.2.2立即启动应急通信方式:系统调度通信故障时,值长使用值长台公网外线电话或移动电话与省电力调度及阜阳地调联系、汇报并通知现有联系方式;厂内生产调度通信故障时,使用厂内行政电话对厂内生产进行调度;厂内行政电话也故障时,使用移动电话或对讲机对厂内生产进行调度。
4.2.3通信负责人将异常情况向省电力通信调度汇报,通知现有联系方式,并请省通信调度及网管给予支持。
4.2.4在省电力通信调度的统一调度下,根据通信设备损坏程度,制定方案,组织好事故抢修工作。事故抢修工作遵循下列原则:先电力调度业务,后其它业务;先省网,后地区网;先群路,后分支;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尽可能采取措施迅速恢复系统调度电话和调度自动化通道。在事故抢修过程中应与省电力通信调度保持联系,汇报检修进展情况。
4.2.5根据现场设备故障情况联系设备厂家,取得技术支持。
4.2.6由于外部或内部的因素,管控中风险或隐患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下(包括预报中的重大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4.2.7在移动信号中断的情况发生后,及时联系电信、联通及移动公司,恢复公司厂区内移动信号覆盖,以保证移动通信畅通;在公网通信通道中断时,及时联系电信公司恢复外线电话通道。
4.3事件报告流程
4.3.1值长向省电力调度汇报本厂的故障情况。通信负责人向省电力通信调度汇报通信系统情况。
4.3.2事件扩大后,由总经理决定向上级主管单位、电监会派出机构汇报事件信息。
4.3.3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件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5 应急通讯
疆源兴民光伏一电站管理人员:变电站控制室
6 注意事项
6.1应急处理过程中必须按照抢修方案和预控措施执行,使用合适的检修工具和防护用品。
6.2继电保护间和通信机房内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备。
6.3开展现场应急处理工作要有监护人,仔细核对设备名称、电路编号。
6.4电网调度通信操作,要严格按省电力通信调度指令执行每个操作程序。涉及电网调度通信故障的处置,必须征得省电力通信调度允许后方可进行操作。
6.5所有临时措施在故障排除后要及时复原,并及时做好故障经过记录。
7 附则
7.1应急处置方案备案
7.2应急处置方案修订
本应急处置方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7.3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处置方案由安生部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7.4应急处置方案实施
本应急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