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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社区2022年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2月24日

为加强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可能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促进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家、安徽省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情况。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度协同配合”的救灾工作基本原则。本救灾应急预案明确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工商、公安、消防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救灾应急任务。

四、适用范围

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 、旱灾、冰雹、台风、雪灾、病虫灾、低温冷冻、高温热害、泥石流和地质塌陷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五、信息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网格员必须立即向社区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通知120医疗救护中心。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六、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灾害等级划分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1)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间以上;

(2)因灾死亡3人以上;

(3)6级和6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4)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1)倒塌房屋万15间;

(2)因灾死亡2人;

(3)5.5—5.9级严重破坏性地震;

(4)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

(1)倒塌房屋5间以上;

(2)因灾死亡1人以上;

(3)5—5.4级严重破坏性地震;

(4)紧急转移安置30人以上;。

4、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轻灾。

(1)预案启动条件:凡遇到灾害,社区启动救灾应急预案。

(2)预案启动的方式:社区预案由社区颁布实施并运行

七、救灾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成

抢险救援人员指社区为救灾抢险组织的民兵、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联防队员抢险队伍;支援地方救灾抢险的队伍。

(二)救援物资的储备

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它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上述物资由区民政、卫生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我社区届时申请领取。

八、应急反应指挥体系

(一)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能对口、相互支持”的原则,成立以社区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社区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辖区救灾工作。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调度,协同作战,在社区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救灾工作。

(二)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能

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长由社区书记、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社区副书记、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社区民政办,办公室由具体从事救灾救济工作的分管责任人组成。其主要职责:

1、向各级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职能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社区武装部、平安建设部负责协调组织消防官兵、民兵、治保巡逻队,在接到报告30分钟内进入救援抢险现场。

2、同时应负责接待新闻媒体,按指挥部的指示对外发布事故消息。

3、城管执法中队在接到报告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参与事故调查。

4、社区民政、卫健人员及时联系相关医疗部门赶赴事故现场救治受伤人员。

5、社区各部门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区相关部门接待伤亡人员家属,做好政策性解释和安抚工作。

7、社区居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九、应急反应行动

当救灾救急预案启动时,各救灾指挥部要立即处理,启动预案,并迅速上报上一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社区相关负责人必须随时保持救灾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报告抢险、救灾和灾情的发展情况。

(一)转移安置及组织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由区相关部门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区相关部门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协助区相关部门做好保障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安排好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同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在灾区要防止次生灾害,如火灾、疫情等的发生。

(二)灾情收集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社区救灾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及时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上报区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三)紧急救援行动

1、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决定请求驻地部队支援,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武警、消防、驻地部队参与抢险的人数和布防地段、运动路线,报区政府救灾指挥部。

2、联系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根据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

4、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社区服务中心可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社区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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