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地震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地震、洪涝、地质等灾害应急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切实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确保地震、洪涝、地质等灾害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地震、洪涝、地质等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凡在本市范围内发生地震、洪涝、地质等灾害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领导下,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和社会团体的作用。
四、灾害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防灾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救灾工作的领导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救灾应急方案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领导全局灾害应急、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实施;
3.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分队,听从市相关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4.及时组织救护和自救。请求省、市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5.统一把握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6.接待安置外来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物资;
7.负责协调其它救灾工作和灾害应急事项。
(二)防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办公室、党办组成。
主要职责:
1.在局防灾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本方案;
2.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等应急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及时传达上级的各项指令;
4.协调局防灾救灾领导小组与上级相关救灾指挥部、各应急专业组、有关部门的联络;
5.负责处理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宣传教育组
组长:分管局领导
成员: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农民工工作科、军转安置科、信访科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防灾救灾知识普及和宣传;
2.组织开展有关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
3.做好防灾救灾和灾害抢险先进事迹和人物的宣传报道。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分管局领导
成员:机关党总支、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仲裁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主要职责:
1.做好灾时安全保卫工作,危险物品监管工作;
2.根据需要制定临时治安管理措施;
3.制定局机关临灾疏散方案并确定避震疏散场地;
4.组织局机关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局领导
成员: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
1.落实防灾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做好应急资金、物资、装备的储备;
2.负责局机关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3.灾害发生后,为各工作组迅速提供各类救灾物资,并提供后勤保障;
4.优先保证局防灾救灾领导小组车辆的使用。
(六)抢险救灾组
组长:分管局领导
成员:由人社系统40岁以下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队伍培训,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抢救被埋压人员、重要器材、物资;
3.根据领导小组指示,执行其他抢救任务。
五、临震应急响应
(一)省政府、市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或情况紧急时,全局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1.成立临时地震应急指挥部,启动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2.随时与地震部门联系,密切关注震情变化,及时向上级和地震部门反映新情况;
3.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避震疏散;
4.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掌握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知识;
5.督促干部职工各家庭,储存必要的食品、水、药品和手电筒等生活用品;
6.进行临震应急和避震演练;
7.根据震情发展,结合实际情况,搭建防震棚,安置疏散本局人员。
(二)在本区域发生灾害事件后,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局办公室集结,立即启动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全局进入应急状态。
1.立即组织本局人员疏散、避难;
2.以尽快速度抢救压埋人员,转移抢救危重伤员就医;
3.尽快查明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地震部门汇报;
4.加强防火等次生灾害预防;
5.提高警惕,预防强余震及双震造成更大的损失;
6.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稳定干部职工情绪,防止地震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