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对各类一般事故(事件)或灾难的有效控制,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矿井各种一般事故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陆晋平矿,本预案“应急抢险队伍”是指矿井成立的应急救援抢险队。
3、引用标准/文件
3.1 《安全生产法》
3.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 、 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各类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矿井的安全和稳定。
5 、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体系
5.1 指挥机构及职责:
平陆晋平矿成立应急抢险队伍指挥部,在指挥部领导下展开工作,负责平陆晋平矿各类事故、事件或灾难中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和调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基建调度室。电话:0359--3929691或0359--3929666.
5.2 应急组织指挥人员及构成单位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后勤副矿长。
成员:基建调度部、通风部、安监部、机电部、综合办公室、事故单位等负责人。
6、应急抢险队伍的编成及任务区分
6.1 矿井应急抢险队伍编成40人,其中矿区保卫10人,施工队20人,通风部5人,机电部5人,主要任务是:积极采取果断措施,机动灵活地处置发生在矿区范围内的一般事故、事件或灾难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抢险救灾任务。
6.2 矿井所属各单位都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矿井应急抢险队伍指挥部下的任务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发生在矿区内的一般事故、事件增援其他单位抢险的机动准备,为了担负井下抢险任务,还要组建一支不少20人(通风部5人、机电部5人、施工队10人)的井下应急抢险机动队伍,需要时统一由矿井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抢救总指挥部指挥调动。
7、抢险队伍应急救援指挥程序
7.1 集结方式、地域和开进路线
7.1.1矿井应急抢险队伍,除坚持平时正常工作外,要随时做好抢险应急准备,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当情况发生时,由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抢救总指挥下达启动应急抢险队伍命令,矿井应急抢险队伍指挥部随即通知到调度值班,调度值班人员要作好记录,同时要立即通知各单位负责人,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集结时,本着快速、灵活、方便、就近的原则,按要求落实人员、装备,在便于机动或指挥部指定集结地点待命。正常情况下,接指挥部命令集结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指挥部统一下达命令依序进行。
7.1.2发生一般事故、事件时,抢险队伍接到矿井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组或本矿值班长指令后,应根据事故地点、遇险遇难情况迅速通知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按要求携带器材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先到达事故现场分队指挥员,立即向事故现场指挥员报告,按指挥部命令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后续救援队伍到达后,领队指挥员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根据受领任务,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全面展开各项抢险救灾工作:任务完成后,根据矿井指挥部命令,各单位应迅速清查人数,检查装备器材,按指令返回驻地,并将执行任务和返回情况向矿井抢险抢救队伍指挥部汇报。
8、各种保障
8.1 通讯保障:主要以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保持通讯联络。
8.2车辆保障:指挥部指挥车辆由小车队负责保障。
8.3 后勤保障:抢险分队所需工具、器材、物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障。
9、要求
9.1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队伍管理。各单位要站在对国家、对企业、对职工利益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各种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建好本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队伍,并制定相关制度,严格队伍管理。
9.2 抢险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有大局意识和不怕吃苦、勇于奉献的精神,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9.3 加强组织纪律,坚持责任倒查制度,确保任务完成。
9.4 各应急分队要加强业务培训,定期进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