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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9月18日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常见症状有:剧烈呕吐、腹泻、伴有中上腹部疼痛,常会因上吐下泻而出现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下陷、皮肤弹性消失、肢体冰凉、脉搏细弱、血压降低等,甚至休克。

食物中毒事件是EHS微社区食堂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之一。是指就餐人员在食堂中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

食物中毒事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EHS微社区的声誉及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外部风险表现在:食品供应渠道中因原料潜在农药、废水、污水、食品添加剂等引起的食品污染风险;内部风险表现在:食堂在房间布局、房屋数量、餐饮工作人员等方面存在差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将影响人员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公司的声誉及正常运营,公司应积极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联动机制,制定预防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管理措施,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件隐患,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有害影响。

1.2 事故分级

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如下:

1.2.1 Ⅰ级事故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直接损失50万元及以上;

1.2.2 Ⅱ级事故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人以下或轻伤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万以上50万元以下;

1.2.3 Ⅲ级事故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人以下;或轻伤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灭火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组成。职责详见《EHS微社区综合应急预案》。

3 处置程序

3.1 预防

(1)接受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督察及对食品的抽样检验;

(2)食堂要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贮存关、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消毒关等,公司加强对餐饮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要加強卫生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餐饮从业人员实行上岗前查验《健康体检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做好餐饮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餐饮从业人员体检、就医情况,动态监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4)提高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报告意识,明确事件报告电话,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报告和及时处理;

(5)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反馈,提出整改建议,由食堂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整改落实;

(6)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安全员、餐饮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和考试,增强员工对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防患于未然。

3.2 预警

3.2.1  预警程序

(1)应急指挥部依法进行食物中毒事件预警;

(2)应急指挥部根据属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及事件报告情况,对事件进行分析,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做好应急准备;

(3)加强与内、外部的沟通联系,做好本预案的启动、终止和公司内部信息联系工作。

3.2.2  预警解除

当食物中毒事件危险已经消除,经过属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评估确认后,应急指挥部可适时下达预警解除指令,应急办公室将指令信息及时传达至各工作组和有关单位。

3.3 应急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堂领导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件扩大。并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自事件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属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3.1 报告要求

①    报告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②发生(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单位,必须立即进行报告,立即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③应急办公室或值班接报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

3.3.2  报告内容

3.3.2.1初步报告

事件突发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单位、类型、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疑似中毒(需要观察)人数、同时用餐人员数、中毒人员救治情况、可疑食物、先期处置情况等,报告人及通讯方式;

(2)对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断,现场状况,采取的措施,控制情况及潜在危害程度;

(3)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情况,需要协调、支持和请求支援情况等信息。

3.3.2.2进程报告

在处理过程中,事发食堂和各组人员应及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并随时向现场指挥部或应急办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事件的发展与变化情况;

(2)可能的原因,事态评估,控制措施,以及下一步处置安排;

(3)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

3.3.2.3终结报告:

在事件处置完毕后,事发食堂应向应急指挥部报送事件处置结果,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事件直接结论及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可能、社会影响;

(2)有无后续工作;

(3)参加援救单位的应急工作内容和现场资料收集等情况;

(4)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3.3 报告方式及联系电话

报告方式:可以通过文件、通信、互联网、电话、特定短信等方式进行报告。

公司应急办公室设24小时值班电话:85386676-854、85386674-805

由食堂内部留存并通告相关人员属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堂主管部门或人员的联系电话。以备联系和报告。

3.4 应急响应

3.4.1 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本应急响应程序:

(1)    属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2)    食堂发生Ⅲ级及以上食物中毒事件;

3.4.2 响应程序

(1)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首先按照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应急响应;并由事件发生食堂领导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公司内部食物中毒应急救援响应在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2)食物中毒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规模及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或派出应急救援工作组到现场协助处理;

(3)事发食堂及时将有关情况续报公司应急办。

3.4.3 扩大响应原则

对在重大活动期间等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确保人员迅速、有效救治。

3.5 应急行动

发生或疑似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响应,首先由事发食堂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迅速救治中毒人员,统计、组织疑似中毒人员进行留观。事发食堂主管领导负责内外通讯联系、人员调动等,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食堂管理员和保卫人员依法协助保护现场;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食物中毒原因,查找责任人,采取防范措施。

3.5.1  应急指挥部

(1)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救治、现场处置、涉及或影响范围、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

(2)通报事件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按需要派驻现场人员与食堂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确定应急救援处置措施,并根据事件性质和现场情况,协调相应的人员或医疗救护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指定信息发布人,审定信息发布材料;

(5)负责发布工作指令,协助单位安排善后工作。

3.5.2  应急办公室

(1)与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救护等机构保持联络;

(2)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协调;

(3)收集、整理和记录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原始数据、资料和过程记录;

(4)做好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3.5.3  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开展工作,根据需要完成临时性工作。及时与属地医院进行沟通联系,协助配合医疗部门开展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等工作。

3.5.4 事发单位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堂应立即予以处置,防治事件扩大。必要时,根据属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的要求,启动本单位的预案,相应组织机构的人员应迅速到岗,履行工作职责。重点工作是:

(1)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疑似食物中毒或出现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对就餐人员进行统计,观察症状,随时就医,必要时到医院留观;

(2)依法协助封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送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依法予以召回、停止经营、销毁;

(3)按照国家规定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事件调查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

(4)做好信息报告工作,依法对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处理情况进行说明;

(5)进行工作总结,立即进行工作整改,并吸取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4 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按照本预案确定的事件分级和响应程序,根据事发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置对策,具体处置原则参照如下:

(1)立即与事发地医院联系,立即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封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等,妥善保留导致(可疑)食物中毒的现场以及中毒病人的呕吐物、粪便等,及时送检;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依法予以召回、停止经营、销毁;按照规定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或处理。

(3)积极配合属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取证、采集样品、调查笔录、现场勘察、证据收集等工作;

(4)落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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