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分工
(一)总经理室职责: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组织指挥、通讯联络等综合指挥、监督工作。
(二)客服部职责: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组织、通讯联络、值班等综合实施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工作。
(四)保安部职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禁止所有人员(除救护人员外)入内。
二、报警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应立即向物业公司报警中心或管理处主任报警,并通知安保部门、食堂部门负责人 。
报警电话: 58383900
公安机关: 110
医院急救: 120
客服部经理直线: 58383108
食堂监管员:钱俊源 值班电话: 13917339917
食堂负责人:匡明旭 值班电话: 15902152371
三、接警:
(一)客服部
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三点应急措施:
1.催吐。如果进食的时间在 1 至 2 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 20克,加开水 200 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亦可用鲜生姜 100 克,捣碎取汁用 200 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食物,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
2.导泻。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己超过 2 至 3 小时,但精神仍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 30 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 20 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泻叶15 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3.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 100 毫升 ,加水 200 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 30 克、生甘草 10 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救援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二)办公室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请求社会救援部门帮助,准备好急救药品等物资。拨打 120 急救电话,应讲清楚公司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事故性质( 最好能讲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 );涉及范围;伤亡人数;救援情况;拨打电话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然后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车的到来,指引急救车到现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事发现场。
(三)安保部
1.立即划定警戒区,疏散现场人员,封闭所有就餐场所和食堂操作间,禁止所有人员(除工作人员和 120 救护人员外)入内。
2.派专人把守,保护好现场,封存所有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对已带出现场的应及时追回。
3.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
4.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四)一般食物中毒事故
接到报警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救助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五)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总经理室领导现场工作,听取关于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时间及各项救援工作安排情况汇报。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抢救食物中毒人员,同时向上级机关和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六)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物中毒通常会引起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 48 小时就可发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一是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二是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三是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四是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报警后,要立即进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在场所有人员就餐。
(八)在场人员应积极配合 120 急救机构工作。
(九)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要坚持“认真、负责”的原则,并通过事件加强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思想教育。
(十)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
1.从符合国家卫生防疫等相关规定的正规厂家购买食品原料。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请注意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保持操作间和餐厅环境整洁,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场所,避免被误食、误用。
3.加工、贮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4.操作间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6.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病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服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
8.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及食堂环境卫生的检验工作。
9.加强食品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10.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