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一)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稳定社会秩序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救人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二)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分级管理。根据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的应急工作机制。
(四)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二、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和职责
成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主要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及应急处置情况;
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主任由镇农办负责人担任,成员为镇农办全体人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完成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镇农办牵头,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地实施救援工作。
2.专家咨询组
由镇政府党政办牵头,协调组织相关单位技术专家组成,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造成的危害及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后勤保障组
由财政所和社会保障所牵头,负责筹措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设施、设备和物资的组织协调。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日常监测和现场督查工作,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逐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各种会议等形式对广大清费者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五、责任追究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