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和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由校长总负责,按照班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班主任和学校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领导、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精神;掌握全校集体食物中毒的态势以及防治情况;协调本校防治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李飞
副组长: 连丽琼 汤凤生
成 员: 黄桂云 王猷悠 赖芳芳 徐英
曾小英 何兰英 陈菲 梁哲
易照明 张幽芳 彭佳 杜艳红
办公室主任:易照明
三、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3、预防食物中毒的处理
1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剩菜饭,一律不得给学生食用。
四、突发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1、监测
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学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防范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有发现学校集体食物中毒,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紧急处理
由保安及时护送学生入医院急诊,安抚学生及家长;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3、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组织成员将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4、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平安办主任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