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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防基坑坍塌事故工作管理,及时有效的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特制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工程施工第十三标段施工现场防基坑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1、指导思想:施工期间的防基坑坍塌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基坑坍塌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群死群伤。为预防基坑坍塌事故,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我们要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安全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员工的防基坑坍塌事故的安全意识。

2、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的区间盾构、基坑开挖的基坑坍塌事故。

四、工程概况

东干渠工程是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外调水(南水北调来水)、本市地表水(密云水库)、地下水联合调度的必要条件,是保证北京市中心城和新城主要水厂具备双水源供水的重要条件,对于保障首都的供水安全和支撑其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东干渠工程位于北京市东部朝阳区及大兴区境内。工程分为东干渠输水隧洞工程以及亦庄调节池工程两大部分。东干渠输水隧洞起点位于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末端(关西庄泵站北)预留分水口,沿北五环向东,至广顺桥向南折向东五环,其后沿东五环向南,至亦庄桥与五环路分离,其后穿越凉水河,沿凉水河南(右)岸至荣京西街向南至亦庄镇工程终点与南干渠工程相接,总长44.7km。输水隧洞近期采用一条内径4.6m钢筋砼圆涵(双层衬砌结构)重力流输水,隧洞一衬全部采用盾构法施工,隧洞二衬全部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沿线布置有分水口、排气阀井、排空井、调压井、建设管理站等。

本工程为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工程(输水隧洞)施工第十三个标段,输水洞线桩号40+817.22~44+722.04,全长3904.82米。主要工程量包括: 标段内的输水盾构隧洞和现浇隧洞、3#盾构接收井(南干渠工程已建),18#盾构两台双始发井,37~38号二衬施工竖井、56~58#排气阀井、亦庄水厂分水口、第五管理站房屋建筑工程、水机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自动化系统土建工程、防护工程、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永久安全监测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组织机构

为加强施工现场防基坑坍塌事故的组织领导和事故指挥,使防基坑坍塌事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防基坑坍塌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防基坑坍塌抢险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东部朝阳区凉水河一街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工程施工第十三标段项目部

二、职责

(一)组织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技术支持组:

现场抢险组:

物机保障组:

报警保护组:

医疗救护组:

架子队(工区负责人):

(二)组织机构图及职责

1、总指挥( )

(1)、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及抢救工作。

(2)、及时上报监理、业主、建委及安监局,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

(3)、视事故严重程度,要求报警保护组向相邻标段、医院求援。

(4)、组织技术支持组视察现场,分析险情,立即确定抢险设施方案。

(5)、督促现场综合保护组作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防止围观和人为破坏事故现场。

(6)、督促物机保障组按技术支持组要求迅速运送应急物资至事故现场。

(7)、指挥现场抢险组按照技术指导组确立的方案,迅速实施应急抢险。

(8)、保障医疗救护组所需车辆,器具和救护资金。

(9)、协助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并配合事故调查。

(10)、 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演练所暴露出的预案缺陷,不断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 副总指挥( )

(1)、在总指挥领导下,协助总指挥开展各项工作。

(2)、根据总指挥的安排,对防基坑坍塌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具体落实和监督。

3、 技术支持组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及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2)、通知现场抢险组和物机保障组,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并派人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对应急预案编制的修订完善。

4、 现场抢修组

(1)、负责对被困人员的抢救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减少人员伤亡。

(2)、负责对危险区内化学品、电器设备的抢救转移,防止危害的蔓延。

(3)、按照技术抢险方案组织抢险,防止危害扩大,最终消除不安全状态。

5、 物机保障组

(1)、组织安排电工保证事故现场的安全用电和应急照明。

(2)、安排运输应急物资的车辆赶到事故现场,对缺少的物料立即联系进场。

(3)、将应急物资及时运送到事故现场。

(4)、定期检查应急的电机设备、物资储备情况,抓好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保证应急设备、物资保持完好,对损坏和缺少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补充。

6、 报警保护组

(1)、按总指挥的指示,负责内外联系,同时派人到附近路口给救援车辆引路。

(2)、组织保安关闭工地大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已进闲杂人员进行劝导离开。

(3)、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划出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4)、对多事人员强行闯入后,要采取策略,委婉劝其离开,为防止其它人员向外发布不良信息,可请相关媒体通过正当渠道获取信息。

(5)、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被人为破坏。在移动伤害或物件前,做好标记和记号,并做好影像资料。

(6)、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建筑结构物和附近道路行人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组织工地附近的人员有序撤离。

(7)、负责善后工作,安抚伤亡人员家属、亲朋,控制情绪防止出现过激行为。

7、 医疗救护组

(1)、负责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将伤员迅速及时的运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2)、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使救援工程中所需资金得到保证。

8、 架子队(工区)负责人

(1)、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学习培训和演练工作。

(2)、抓好日常安全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在紧急情况下,根据现场应急需要,提供人、物、机,积极投入到抢险中。

9、 救援队员

在应急救援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救援领导小组和救援队长的调动,在接到事故消息后,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的抢险(救)工作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在救援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

第三章  防基坑坍塌事故安全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部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基坑坍塌事故安全领导小组,工区成立相应事故小组,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预测,做好事故发生后的预备方案。

2、制度保证:建立防基坑坍塌事故抢险安全责任制。根据项目经理负总责,各级管理负相应责任的规定,全面建立并执行防基坑坍塌事故安全逐级负责制,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事故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章  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一、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防止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在项目施工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经甲乙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2、工程土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1)按土质放坡或护坡

施工中,要按土质的类别,较浅的基坑,要采取放坡的措施,对较深的基坑,要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等技术措施,必须有专业公司进行防护施工。

(2)降水处理

对工程标高低于地下水以下,首先要降低地下水位,对毗邻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认真观测。

(3)基坑边堆土要有安全距离,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防止动荷载对土体的震动造成原土层内部颗粒结构发生变化。

(4)土方挖掘过程中,要加强监控。

(5)杜绝“三违”现象。

3、模板作业时,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

4、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1) 发生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当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②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③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抢救组专业救护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时,造成特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④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现场医疗室医生或急救组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伤员。

⑤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⑥对在土方坍塌和建筑物坍塌死亡的人员,由企业及市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伤残人员安置和财产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二、自来水管

1、应急处理

当管线正上方路面沉降大于30mm,或出现微小渗漏水时。立即向项目部各领导汇报,并上报监理和业主代表,同时上报北京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抢修中心(电话: ),请求对自来水管检修。

挂网喷射C20混凝土封闭掌子面。并对渗水处前后2米范围内架设临时钢支撑。对渗水处采用导管引流,并喷射早强砼,导管端头采用麻丝等封堵、缠绕,以防沙土流失。

在洞内向自来水方向打设Ф42导管,导管末端距自来水管小于1.5米。加强监测,判断自来水管及隧道、地表沉降发展趋势,当沉降速率减缓后方可继续开挖隧道。并对初支予以加强。

2、当自来水管出现较大渗漏时。

警戒组立即关闭相应的自来水闸阀,现场作好围堰,接管引渗流水到辅道上雨水管内。对道路进行警戒,疏散人员,进行交通导流。同时,通讯联络组上报监理和业主代表,并上报北京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抢修中心(电话:66189955)。自来水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项目部后勤保障组立即组织抢险物资、机械、人员配合专业队伍进行抢修。

抢险救援组挂网喷射C20混凝土封闭掌子面。并对渗水处前后5米范围内架设临时钢支撑。

技术支持组会同监理、设计、业主商讨处理方案。

三、燃气管应急处理

1、应急处理

当管线正上方路面沉降大于30mm,或出现渗漏气时。立即上报监理及业主代表。同时上报北京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抢修中心(电话: ,请求对燃气管进行检测以确定燃气是否已泄漏,对已经泄露的确定泄露程度和泄漏位置。通知有关人员关闭相关的燃气阀门。

挂网喷射C20混凝土封闭掌子面。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令施工人员撤出工作面和漏气点。增加通风量,加强通风,稀释燃气的浓度。在确定燃气管道已关闭阀门,燃气泄漏量减小,同时洞内的燃气浓度不致引起危险的情况下立即组织人员在洞内对燃气管线进行加固。打设Ф42导管,导管末端距燃气管小于1.5米。

加强监测,判断燃气管及隧道、地表沉降发展趋势,当沉降速率减缓到一定的要求后方可继续开挖隧道。并对初支予以加强。

2、当燃气管出现较大燃气泄露时。

通讯联络组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关闭手机,禁止一切烟火,切断所有电源,立即拨打110和119 请求救援。

警戒组立即关闭相应的燃气闸阀,对道路进行切断,疏散现场及附近人员,进行交通导流和警戒。

上报监理和业主代表,同时上报北京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中心。燃气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检测、抢修,项目部后勤保障组立即组织抢险物资、机械、人员配合专业队伍进行抢修。

抢险救援组挂网喷射C20混凝土封闭掌子面。

技术支持组会同监理、设计、业主商讨处理方案。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1、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2、事故单位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单位的概况; 2)、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3、应急办公室立即按程序报告总指挥;

4、应急办公室按照总指挥指示,应在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工程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当为企业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及有关负责人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当为公司分承包的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记录部)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事故报告工作。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5、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写出书面记录,采用拍照或录像手段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应急响应中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或单位立即报警。

2、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六、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地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监理、业主、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公司,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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