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时,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实事求是这个原则,才能达到在事故或灾害现场发挥作用这一基本目的。但是,某些单位在制定预案时没有把握好这个原则,反而凸现出几个误区,制约了预案应用的实际操作性。
预案制定中的误区
内容制定不细 主要表现在对救援力量部署、救援方案、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模糊、混乱不清。在救援力量进退路线的安排部署上,有救援路线、无退防路线,交代了各救援力量的任务分工,却忽视了相互间的救援协同;在救援方案上,通常是只选定了救援方式,却没有对救援现场进行估算;注意事项上没有做到根据单位具体性质提出,而是千篇一律。
步骤制定格式化 应急救援中心在制定市级预案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在制定救援对策时,往往把各救援力量在现场的救援行动交代得过细,如救援中心的力量什么时候到达现场、现场救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救援时哪些人利用哪个救援工具等像这样的问题布置得太具体,看起来就像是在演戏,从而忽略了事故现场瞬息万变的发展规律和计划指挥与临场指挥的关系,反而失去了实际意义。
现场设定过于简单 事故设定是预案制定的关键环节之一,对救援力量部署、施救对策等内容起着决定的作用。如果事故设定过于简单,如只确定一个事故点或是不设置事故发展变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灾害(如危化品的燃烧、压力容器的爆炸、建筑物的倒塌、人员连续伤亡、被困情况变化等),整个预案就显得过于简单,没有起到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恶仗的准备作用,对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的指导意义也就不强。
应急救援中心与单位和各地制定的预案脱节 对于一些较大规模、较大影响的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和辖区单位和地区都会制定同一地点的应急救援预案,但是如果应急救援中心与单位和各地在制作过程中没有做好统一、衔接工作,往往就会造成力量部署如停车位置、事故现场设置、救援和退防路线的设置甚至任务分工不协调。一旦出现应急救援中心调动多种力量作战时,就很可能造成作战任务重叠或者应急救援中心制定的预案失去作用。
各级制定预案时侧重点不突出 同样是在制定同一个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过程中,应急救援中心和单位、各地在制定时如果把握不好出发点,没有侧重,重点不突出,出现雷同,甚至是“拿来主义”,应急救援中心与单位预案基本一个样,那预案就失去了具体的指导意义。
预案制定中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预案制定要准确细致,保证质量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严格按照预案的六个基本内容(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辩识、评价;应急各方的职责分配;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现场恢复。)进行制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有针对性、预见性设置事故大小。
预案制定要简要明确,便于使用 要结合各地和单位实际情况,应急救援中心、县(市)和协同单位在救援力量部署方面多做文章,把各参战救援力量的任务分工与协同作战交代清楚是最重要的,而单位级预案应在上级预案的基础上,把侧重点放在各自具体的救援行动上,做到有的放矢,这样才对实战和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更有指导意义。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在实战中得到充分的应用,预案的应用可分为平时应用和实战应用两方面,但是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几个常见问题往往导致预案不能发挥最大作用。应急援预案在具体的实际应用中,指挥是取得应急救援成功与失败的关键。如何指挥,就是将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抢险中的科学发挥。